• 3

已刪除

戀上微風 wrote:
如果你想給工人住 你...(恕刪)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房子是業主的

要給外地來的工人住

那是業主的權利

只是要跟工人說

晚上不要在屋內大小聲 看電視聲音也要放低

集合式住宅不是區分所有權人想要怎麼做就怎麼做的,必須先行符合社區規約的規定,再來管委會是經由所有區分所有權人選舉出來,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絕對有權力代表社區進行管理,也可以否決你的請求的,因為畢竟工人進出或進料還是會經過公共區域,我建議你應該先行查閱社區本身規約是否有相關規定或者是裝潢施工辦法,如果都沒規定,可以跟管委會好好討論一下,看是不是以切結書擔保及押裝潢工人身分證件等方式取得管委會許可,畢竟是有關於社區安全問題,管委會還是要考慮到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意見.

hsueh8742 wrote:
集合式住宅不是區分所...(恕刪)

我有點疑問

裝潢頂多就一到三個月間

超過是特例

屋子的所有權是業主 要給工人住

還要經過管委會同意?

管委會能管的 應該是大門以外的範圍吧

像是裝潢工班不要損壞公共區域的設備

和去接用公電和公水

如果有包商要賠償
一個優質社區的品質是需要全體住戶一起維護,
社區規約如果沒有對裝璜施限制工人夜宿的話,
管委會是無法源依據要求業主,
但是業主也要為自己想一想,
萬一工人脫離管委會掌控,
有任何民事刑事責任時,
業主是否負責?
假設全體住戶都如此開放
甚至於是一日旅館業的進駐
屆時要管也沒有法源依據
一般優質管理的社區
是不會允許工人夜宿的


gn01968744 wrote:
一個優質社區的品質是...(恕刪)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gn01968744 wrote:
一個優質社區的品質是...(恕刪)

管委會應只管到門外的公共區域範圍及其地下停車場

現今一般管理制度良好的社區

都會要求業主付押金給管委會

就是希望業主要小心維護大門外的公共區域所有設備

另外一般的情況 屋主也很少讓工人睡屋內

畢竟樓主這狀況比較少 因為他的工班是親友

自然也不會在裡面聚賭 喝酒

鬧事甚至有更大違法行為

這是一個灰色地帶的管理
論法源,管委會是無權去過問或用身份去區別
論品質,社區住戶都希望,進進出出的不是穿著拖鞋,刁根煙的人在使用社區公設
假設社區有遊泳池,工人夜宿休息時,會不會遊盪在社區裡
至於身份辨識方面,施工時,施工人員都需換證,自然可以區分出來,(也許業主可以說他是未來住戶,
所以不用換證),而且在施工期間,管委會是有權出入,自然可以辨識.
不開放工人夜宿,就是為了維護社區品質,假設經過區分大會決議過的條文,自然可以開罰.


一樣米養百樣人


人如果都只替自己想~~只求自已方便~~那也沒辦法


就如同您上網~~希望網友提供給您意見~~(網友也熱心回應)


您自己就用自己的智慧~~去決定您自己的事吧!~~畢竟是您的問題~~最終決定權在於您



~~謝謝~~~這兩字~~~~如果能在文字裡出現~~~我想應該會有更多熱心網友給您寶貴意見


PS:昨晚怪自已太雞婆~~給您不合您意的意見~~~真是對不起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已刪除已刪除已刪除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