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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請大家給些建議!


813200 wrote:


又看了一下、重要...(恕刪)

樓主這邊是住三,依面前道路來看要弄到住三之一或之二有難度
我投資的一個老房子去年才完成整個都更程序,我想我能分享一點經驗

所謂的六四分此類的分配比例,或者是一坪分幾坪都一定有但書,因為牽涉到實際的容積獎勵跟分配面積需要經過送件後審核才能確定,一個麵包能發多大都還不知道,怎麼會確定能分多大塊,建商在合建契約裡的條件一般就是經過概算的最低保障面積,要特別再確認是否能隨容積獎勵值升高後調整.


關於分配方式採比例制或直接保障面積對我來講都是一樣的,反正"最後都是要算到實際拿回來的面積"才可能簽,有的建商可能給地主分配比例調高,乍聽之下聽起來很爽,但計算方式卻不是地主能掌握的,通常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

再來是同意書部分,整個過程中會有兩個同意書,最初階段的"事業概要"同意書跟中間階段的"事業計畫"同意書

如果只是最初階段的事業概要同意書就沒甚麼好怕,你只是同意她送件進行概要階段,也能經由此階段完成容積獎勵值跟總分配面積的確定,何樂而不為,建商沒有你下一階段的同意書也沒辦法進行下去

第二個事業計畫同意書就表示同意比例進行到相當的階段,這個時候就要仔仔細細來盤算每個環節

不過老實說同意書也是隨時都可以撤回的,但要審慎評估好處壞處,因為一旦重來又曠日廢時,我同一塊地的某些地主就是特別貪心一直談不攏,建商一換再換,弄的獎勵值因時程拖長而降低,大家怨聲載道


至於你所提到的不知道地上地下樓層高度這個事情應該要跟建商要資料,因為在送件階段建築型態跟高度就是需要涵蓋的


神遊莎拉 wrote:
感謝各位前輩的回應,...(恕刪)



所謂的更新後房屋車位樓層分配問題,因為更新後大樓不只分回給一個人,除了建商跟地主之間的分配原則外,地主之間除非事先協調好所有的分配位置(可能性不大),一般是以透明公開抽籤的方式以視公平,不然就吵不完,但如果某些地主有較大的土地面積跟容積條件(通常是店面第一排)就有可能跟建商事先協調出分配的位置.
感謝大家的回覆,小妹看了大家的回覆,再把自己手上的文件內容仔細看了一下。

1.事業概要同意書上有寫到.............本人xxx擬申請xxxxxx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並推定xxx為代表....。這份文件我媽媽沒有簽過,也不認識那位代表,不過目前已經有登記了,表示都更公司已經收到一定數量的概要同意書,所以這份文件應該已經無關緊要。

2.我們家是在明德站附近,可惜也不是兩層樓平房,只是一棟四層樓的公寓,持份土地是20.24坪,舊主建物面積是43.99,所以照都更公司所說一坪土地換3坪建物是61.03坪,上面有說明30%-35%的公設未計入,不過的確沒有說明車位有沒有內含。

3.因為之前看了民視異言堂的專題報導,裡面有提到住戶簽了同意書之後要撤回是很不容意的,如要撤回需要依照都更條例第22條第3項辦理,這又跟民法牽涉到,所以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紛爭,小妹才希望可以看到更多詳細的資料,只是都更公司目前都未提供。

4.mpig1927大大所說,目前可能是都更公司都未規劃好,所以當然沒辦法提出更明確的分配說明,如果是這樣的話,小妹怎麼叫媽媽簽下去呢?

其實小妹是非常希望可以有建商來進行都更,讓爸媽可以住到新房子何樂不為,只是這種資訊不對稱,以及難懂的法律相信都會讓讓想要都更的民眾擔心不已。
透天的價值!

mpig1927 wrote:
從地籍圖上看樓主這應該都是兩層平房為主,所以建商可以賺非常大

sdsurfer wrote:
不過老實說同意書也是隨時都可以撤回的,但要審慎評估好處壞處,因為一旦重來又曠日廢時,我同一塊地的某些地主就是特別貪心一直談不攏,建商一換再換,弄的獎勵值因時程拖長而降低,大家怨聲載道
...(恕刪)


不好意思借樓主版面一下!!!

dsurfer兄,

因為我家大樓最近也有可能會送事業概要去劃定都更範圍,不過還牽涉到需與鄰地協調,怕會延宕一些時程所以有些疑點請教一下sdsurfer兄.

您說獎勵值因時程拖長而降低,是否只有停獎這一部分還是有其他的獎勵值會隨著時間拖長而有所變化?

另分配比例是否應該如其他版友說言,以總樓板面積的百分比來約定會比較好呢?

事業概要同意書-我知道的是沒捨關係..只需所有住戶1/10及可申請劃定..
但事業計畫同意書--就很重要了..所有權變依此進行..
(相關可上市政府查)
http://www.uro.taipei.gov.tw/np.asp?ctNode=12836&mp=118011

為了怕建商灌水(地質改良..建材虛報...)

大多以假"權變"真"合建"--權變申請獎勵..合建私契百分比分回

Espresso168 wrote:
您說獎勵值因時程拖長而降低,是否只有停獎這一部分還是有其他的獎勵值會隨著時間拖長而有所變化?
另分配比例是否應該如其他版友說言,以總樓板面積的百分比來約定會比較好呢?


都更獎勵中有一項,時程獎勵,共7%,每拖一年扣1%,直到扣完

記住"以總銷售面積來分回",這樣就不怕建商"暗槓"好處

如果還擔心,連同一些如地下停車位,容積轉移等等..一併在合建契約書載明分回比例
心一動念,便已千年

alongo wrote:
事業概要同意書-我知道的是沒捨關係..只需所有住戶1/10及可申請劃定..
但事業計畫同意書--就很重要了..所有權變依此進行.....(恕刪)


了解,謝謝,alongo兄回覆.

alongo wrote:
為了怕建商灌水(地質改良..建材虛報...)
大多以假"權變"真"合建"--權變申請獎勵..合建私契百分比分回.....(恕刪)


另alongo兄所言是否"權利變換"也是有獎勵值的存在?


ysyyu wrote:
都更獎勵中有一項,時程獎勵,共7%,每拖一年扣1%,直到扣完...(恕刪)


感謝ysyyu兄說明,受教了....

另請教此"時程獎勵"計算起訖時間是否在事業計畫成案後開始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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