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政策應該有幾個層面.. 第一是"貧困救助".. 第二是養老退休保險.. 各縣市發老人年金根本都是賄賂選民..
我想問一問.. "有房子"的"沒子嗣"的"近貧"老人... 全台灣到底有幾個?? 就算有.. 應該也是應該含括在"整體"社福養老系統中....
推出這種政策.. 到底真正目的何在????
PS:小弟認為政府也有很多鼓勵結婚生子的政策,只是這些政策很難變成人們想結婚生子的原因。而"以地養老"的政策,也好像可以解讀成政府鼓勵人們不結婚不生子,但同樣的,這個政策很難成為人們不結婚不生子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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