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記錯防空避難室就算是補登....也是所有人一起共有除非能證明當初買賣的時候就有包含地下室再者....都更的分法....好像都是以價值去分如果地下室的價值和其他樓層一樣我想....建商或是其他住戶應該會跳腳吧XD不過這部分就得找有經驗的人來幫忙說明一下了
aquataco wrote:如果我沒記錯防空避難室就算是補登....也是所有人一起共有除非能證明當初買賣的時候就有包含地下室再者....都更的分法....好像都是以價值去分如果地下室的價值和其他樓層一樣我想....建商或是其他住戶應該會跳腳吧XD不過這部分就得找有經驗的人來幫忙說明一下了 好像也不是防空避難室...防空避難室的入口不是都設在一樓的樓梯間嗎?我這個是在房間旁邊都更的分法,可能會依建商開出的條件有所不同吧我另一間的都更,是依權狀來分配
如果想確認看看你可以試著上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網頁可以直接查詢使用執照或是建築執照的影本以下附上連結http://163.29.37.131/main.jsp;jsessionid=19768BE4B344B759C0527F725217B6A0?QType=1這樣就比較清楚當初地下室是做什麼使用老實說我也只是聽人說有些防空避難室沒有設計在樓梯口小弟自己也沒見過供開版大查詢看看至於都更的分法小弟遇過的建商確實都適用權狀坪數來談但是有朋友在做估價師卻都是說用價值去算怎麼分這個...可能去問有經驗的朋友會比較清楚或可以問問看建商那個坪數分配室怎麼算出來的看他們的說詞囉XD
bis0815 wrote:不是陽台,算是家裡到...(恕刪) 古早時A陽台可以補登,只要去地政申請建物及土地重測即可,就怕測出來,那塊地是人家的,你不知道而已。或著一樓以前登記使用是停車位,只怕真大白后,到時后會吐血!!這有前例可循,今年有一永和類似案例,就是這樣。你使照有去調過了嗎?再去調下建照及土地騰本,建議,自己對對先。另外,地下室就誠如大家講的那樣。這種事花錢請代書辦即可,不用自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