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超級大美女 wrote:
我自己有房子租人也不...(恕刪)
我也有房子出租, 事前也聲明不給人寄戶口
也是怕日後麻煩 (地下錢莊,討債公司可凶的咧~~~)
如果對方不願意覺得不合理 , 交易當然會破局
但是房子地點好,就不怕沒人租
我就是一個例子
crazydark wrote:
公司設籍也是可以強制遷出的
我家之前買的舊公寓也是有這種問題
第一年辦房屋稅自用住宅沒過後
才發現有前屋主讓三四家公司在設在這間房子裡
後來去辦個手續
政府相關單位來確認這房子裡確實沒有公司在辦公後
就把這些公司通通都移出去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