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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客抄作 法拍屋 實例..


法拍屋現在就是成交太透明.....所以你才知道他現賺30%

其實他要開多少錢是他的自由吧....賣的掉才是重點...開那麼高也沒有用

如果有人願意買那也是命阿....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也沒有強迫誰

如果大大有錢也可以搞阿.....只是大家都知道吧....法拍屋有太多的問題

如果你沒有勢力或是沒有管道....有些事情很難擺平

即使是點交的房子....如果住戶不願意搬走....你強制點交也要拖很久的時間

時間就是金錢.....錢就是給敢的人賺....小弟就是沒膽...只能流口水的份
要構成 "炒作" 的要素
一是聯合行為
一是壟斷市場

如果單一交易行為有極大的獲利
也不能稱為 "炒作"
應稱作 "高手"

賺得多就被稱為 "炒作" 污名化
反過來講不就賠得多叫作 "行善" 作功德 ?
那巴菲特應該入監服刑
因為他 "賺太多" 囉 !


對, 點交可能要拖上半年, 有時還要給搬家費.
那天我就遇到個債務人, 她說得標者要另外給$40W搬家費, 不然就破壞!

半年, 對一般物件的投資客來說可能已經炒了2間....
時間就是金錢.

沒那個屁股, 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有種, 版主自己也去玩看看.......

Novell wrote:
法拍屋現在就是成交太...(恕刪)
patrickchen wrote:
要構成 "炒作" 的要素
一是聯合行為
一是壟斷市場

如果單一交易行為有極大的獲利
也不能稱為 "炒作"
應稱作 "高手"

賺得多就被稱為 "炒作" 污名化
反過來講不就賠得多叫作 "行善" 作功德 ?
那巴菲特應該入監服刑
因為他 "賺太多" 囉 !
)


+1000,非常同意.
自由經濟市場,錢本來就是大家賺,誰有能力誰就賺走,
只要合法,就OK....

所以,抗議無效,更何況人家才賺30%.
今年光股票,賺的都不只這個數了.
不知道這裡的投資客有沒有那個膽子去德國、美國、日本...這些老老實實課資本利得稅的國家,搞跟在台灣一樣的事情..........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德國我是不清楚啦

美日澳,台灣人過去炒的大有人在

該給政府的加在出售價上,就好啦,總不會課百分之百吧

好就算是課百分之百,成交量肯定接近零,因為出售房屋無獲利,換是你是賣家,你想賣嗎?

除非,需現金,或被拍賣,沒人會想賣房子

依供需關係,市場上僅有少數供給量,將會提高價格

實課資本利得稅,僅在短時間有效,長期以往,還是對房價的漲跌沒有影響



老是有人提自由經濟市場 ( 願打願挨 ) !!

那如把賣方(建商、投資客) 比做莊家、買方(小老百姓) 比做賭家、政府作裁判

那我們小老百姓只是卑微的要求一個公平的遊戲規則 ~ 公正、公開的交易資訊 & 合理的稅制 !

那為啥:裁判(政府) 總都是站在莊家(建商、投資客) 這邊

憑啥莊家賭輸了~要由裁判讓全民買單 ( 二年前的金融風暴是誰說營建業不能倒,在更久之前 RTC

那不是全民買單嗎 ? )

美國是資本主義市場的極致 ~ 他們就可以讓雷曼倒閉 ( 台灣可以嗎 ? )

~ 歐巴馬通過金融改革法案限縮銀行業務 ( 馬英九敢嗎 ? )

真的很搞不懂..你的動機在哪?是因為你沒標到嗎?這種東西有什麼好講的..如果你沒購屋需求..也或者你的購屋的區塊不在台北市...這又干你什麼事...好不好笑啊?你想要表達什麼東西?投資客賺...很...大...嗎?如果你有本事..那換你當投資客啊?
英國有能力的人也靠炒房就可以過生活,且是非常富裕,
好地段全世界都在炒,
這是非常正常不過的事情,
有能力你也可以下去炒。
哇靠...看起來真的沒LP只靠吸血的房仲真的不少..真不知何時才能看到他們接2連3跳樓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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