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現在就是成交太透明.....所以你才知道他現賺30%
其實他要開多少錢是他的自由吧....賣的掉才是重點...開那麼高也沒有用
如果有人願意買那也是命阿....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也沒有強迫誰
如果大大有錢也可以搞阿.....只是大家都知道吧....法拍屋有太多的問題
如果你沒有勢力或是沒有管道....有些事情很難擺平
即使是點交的房子....如果住戶不願意搬走....你強制點交也要拖很久的時間
時間就是金錢.....錢就是給敢的人賺....小弟就是沒膽...只能流口水的份

patrickchen wrote:
要構成 "炒作" 的要素
一是聯合行為
一是壟斷市場
如果單一交易行為有極大的獲利
也不能稱為 "炒作"
應稱作 "高手"
賺得多就被稱為 "炒作" 污名化
反過來講不就賠得多叫作 "行善" 作功德 ?
那巴菲特應該入監服刑
因為他 "賺太多" 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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