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ffett01 wrote:雨遮又要計入房屋權狀...(恕刪) 所以你們認為雨遮不算入權狀坪數房價就可以馬上少數十~至數百萬我真的不清楚你們在想甚麼?腦袋清楚一點吧建商要賺的~一毛都不會少管他雨遮誰的坪數
當我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心中的怒火轉變成怒吼姑且不論合併計算或分開計算會不會影響到房價的訂定,而是任何的一項政策都應該由政府,學者,業者以及消費者共同協商而訂定....政府不應該今天聽到百姓的聲音就有版本A,聽到業者的聲音就改版本B.....如果一位國家高級行政首長是這種的行事作風,這樣的國家如何進步?
卡卡的 wrote:所以你們認為雨遮不算入權狀坪數房價就可以馬上少數十~至數百萬我真的不清楚你們在想甚麼?腦袋清楚一點吧建商要賺的~一毛都不會少管他雨遮誰的坪數 總價一樣我個人還是支持只標示室內坪數的作法一來建商沒辦法再用虛坪除總價, 來營造"坪價低"的假像二來偷坪數的技倆也可以少一點畢竟真正有用的是室內居住面積台灣這種獨步全球的虛坪賣法可謂建商與政府勾結已久, 導致積非成是的明證
foolingaround wrote:總價一樣我個人還是支...(恕刪) 沒錯.....怎麼大家都喜歡被財團建商掩住耳朵....蓋住眼睛賣幾坪就是幾坪灌水虛坪在賣....然後才用一些會誤導人的數字來騙人說這是合理的房價....把所有計算基礎都考慮在內我們的房價合理在哪裡????
卡卡的 wrote:腦袋清楚一點吧建商要賺的~一毛都不會少管他雨遮誰的坪數 既然一樣,改標示又何妨?你的腦袋是否如你想像的清楚?當然就是有影響,建商才要去找院長聊天嘛如果會讓他們更賺錢,又何必在此時作這種改變有點邏輯的應該都懂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