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人家"辣妹"就算是穿著比基尼發傳單也不干你事吧!你要拿便拿,不拿就拉倒,只要沒犯法人人都可以是辣妹,重點是人家建商要求的是"效率",同樣的傳單張數,給其他的派工須發個幾天,但是給"辣妹"發卻只要幾個鐘頭就好,而且還有能曝光在媒體的"免費宣傳"的附加效益!!....你懂嗎?!
j474511 wrote:最近新聞有報導東湖一...(恕刪) 捫心自問,4-50歲熟男和辣妹一起站在路口發傳單,誰的廣告效果好?傳單是被動的廣告,發傳單的人是主動的活廣告,如果請辣妹發傳單可以提昇廣告效果又有何不可?(此例上了新聞,業主的目的不是達到了嗎?)當您戴著有色眼鏡看世界的時候,所有的人事物都失去了真實的顏色,怎麼看都是扭曲的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