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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是不是不符合行情的都更條件?

59478 wrote:
另外你要小心,如果建商跑都更,只要到法定門檻,你的房子又不是新的,那是強制執行的.
...(恕刪)


可以舉個有強制執行的例子嗎?

別給建商給唬了!
WonderDragon wrote:
可以舉個有強制執行的例子嗎?(恕刪)



都更70%面積同意,2/3所有人同意,即可進行都更.
其實,換句話說,建商只要拿到70%的土地就可以了,所有人的問題,只要弄幾個人頭進去就沒事了!

別再傻傻的以為,都更不會強制執行.市府都更局己要加速都更,建商只要申請通過,最多給你一年去協商,協商不成就以建商條件做強制,還以為釘子戶最好嗎??

可惜我家那裡,投資客+老兵+雜貨店老闆就超過30%了.


市政府新聞稿--有關媒體報導臺北市將出現首例都市更新釘子戶遭強制拆除更新案於「中正區一件公有地都更案」及「忠孝東路五段某都更案」,報導內容與相關規定有所出入,都市更新處特予澄清

Mobile01 吳興街都更強制執行討論串
華視新聞::景文街釘子戶己強制拆除,吳興街6月初強制拆除,因故延遲





59478 wrote:
都更70%面積同意,...(恕刪)


所以都更幾十年了,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例子真正強制執行,

景文街那案件當事人早已不住在這裡,其實擁有的只有地上建物權、沒有土地權,

看看吳興街那案件郝市長年初誓言旦旦說六月底一定拆,

現在七月20日了!
我的算法是

土地9坪

1*225%*1.5(都更獎勵)*115.57%(停車獎勵)*1.7(換算成銷售平估計值)
=6.63

這就是坪效,即1坪土地可以產生6.63坪的建坪

所以9坪的地可以產生60坪左右的建坪

若能分回43坪=43/60=71.6%這樣還不錯

但是還有停車位?


另外還說要捐出1坪土地作公共道路建設????

沒聽過,很奇怪的說法....

強迫捐出吧??
習慣孤獨 wrote:
1.7(換算成銷售平估計值)



1.7怎麼出來的?
建商去那裡多生出來70%的空間??


59478 wrote:



報告59478大大

1.7是預估值,要看建商最後登記的坪數
一般還要乘上介於1.65-1.75這數字吧

因為還有些陽台雨遮樓梯間機電房....等一切不計入容積樓地板的面積
所以銷售坪數會大於容積樓地板面積

報告59478大大

1.7是預估值,要看最後登記的坪數
即所謂銷售坪
一般是1.65-1.75

這是因為很多是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的
譬如公設陽台雨遮等....當然有%的限制
但是這些還是算坪數賣...
59478 wrote:
1.7怎麼出來的?建...(恕刪)


1.7~1.6可銷售坪數的比率。

廣義虛坪的比率。
首先很感謝各位提供的資訊,容我就現況所知道的說明一下。
第一篇上的粗體字是建商在說明會上發給大家寫的條件,
剩下的都是估算的,像分回43.3坪這類的預估值。

我們這邊的確是如“bbblee”說的大地主聯合建商吃小地主,我們雖然佔用很多超出持有的土地,但是每年都會繳租金給地主。後來因原始的古老地主膝下有好多房,導致現在來跟我們收租的不知道是第幾房,但是我們仍舊是照繳地租,其他房的因為不知詳情所以跟建商聯合將我們“帶到”法院去參觀;這太複雜,腦袋打結了………

照“習慣孤獨”的算法,很抱歉我真的不太懂這條件是好或不好,據所知,建商在停車位的事並沒有說的太詳細,說明書上只有寫從最底層開始挑選;另外捐出一坪土地當公共道路,這我是無法理解的地方,這算是共同負擔的成本嗎?

“zaza213”所言甚是,無知的人造成都更的困難,但是就是因為不懂,而不想被糟蹋,而且,如果沒有開發的利益在,怎會吸引到建商的前來?重建的經費是地主和建商必須要共同負擔的,只是不解建商要以謊言和激將的方法來跟我們談都更,造成風聲謠言滿街飛,這時我真的體驗到什麼是人言可畏呀!

好希望可以快點解脫這種生活.......

習慣孤獨 wrote:
報告59478大大

1.7是預估值,要看最後登記的坪數
即所謂銷售坪
一般是1.65-1.75

這是因為很多是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的
譬如公設陽台雨遮等....當然有%的限制
但是這些還是算坪數賣...


收到€
話說~~要拿到70%,,很難吧,,
我家持有的土地,如果都更成功,剩下約本來的27%左右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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