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益良好的政策,被只看標題的人說的如此不堪,誤導眾生
所以阿 發文的老兄建議將您好好的將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看一下吧,然後發文標題改一下吧,不要亂引導人
真正拖垮都更的元兇是誰? 就是缺少尚方寶劍-拔釘子戶的條款,這個條款一旦是有用而且好用的話,管他啥地區,當多數住戶願意改建的話(不管是原本地主自辦都更也好,或者是建商主導的都更案也好,沒有多數人認同也是白搭),但是有些豬八戒的住戶,自己為撐越久得到越多,少了尚方寶劍就是無法執行,最差的做法就是在忠孝東路SOGO復興館旁邊的正義都更案,最後用子彈來解決,但真的解決了嗎?看來似乎不然,因為房子也還沒有拆除阿.
另外一個兇手就是政府,正經事情不做,因為沒有訂定可行的拔釘子戶條款,然後一昧討好群眾,動不動就讓獎勵更優惠,撐越久福利更多,如此一來,原本住戶說真的不當釘子戶對不起自己阿,因為就只有這麼一間房屋,好康用完就沒有拉.
希望那些號稱用人民選票選出來的立委,不要再打架了,管他藍或者是綠,趕快把都更法再好好的修訂吧,讓這個城市能夠變漂亮.
紀 wrote:
感謝樓上有人幫忙補充...(恕刪)
你們想法錯了.不是這樣算的.不過這也是建商最大的利益、
容積率600%算剛好而己.(什麼容積移轉.道陸退縮....建商方法5花8門)
上網查都一堆.像家對面剛好在蓋房子.建地建滿蓋了14層、而且是
住三用地.隨便算算一坪蓋8坪以上是跑不的掉。
現今會照正常容積蓋房的、只有國宅不過公設百分之40以上
容積率225的話含停獎(如果有的話)加計公設.每一坪地坪約可蓋出5.8坪建坪.
以上數字不包括建商所謂的容積率轉移
容積率轉移例如:
台北市天母一千七百多坪土地,由上市公司華固建設得標,換算每坪土地成交價格創住三土地新高,對此,華固建設董事長鐘榮昌表示,這塊地屬於天母大面積的精華土地,因此,這次的得標價是經過客觀評估後的合理價格,至於建案大概在兩年後才會推出。(陳鳳如報導)
台北市天母「聖道兒童之家」一千多坪土地,以新台幣七十億多元標出,換算每坪土地單價接近四百一十萬,創下住三土地新高價。對此,得標的華固建設董事長鍾榮昌表示,這次投標、前三名出價差距不大,第二和第三高的投標人分別都跟華固出的價錢差了一億多左右,顯示這次標到的價位算合理。
鍾榮昌表示,雖然目前天母這塊地屬於住三土地,原本的容積不算高,不過,因為有台北好好看的獎勵、也有停獎和容積移轉,將可以提高容積率、降低土地成本,他表示未來這塊土地上,將蓋二十幾層、甚至三十樓以上的高級住宅,成交價格估計在每坪一百二十萬元左右。
------------YAHOO轉載
而且中央法令本來捷運.火車站400公之尺內就X2倍、根本不須等市政府修法
813200 wrote:
你們想法錯了.不是這樣算的.不過這也是建商最大的利益、
容積率600%算剛好而己.(什麼容積移轉.道陸退縮....建商方法5花8門)...(恕刪)
別再誤導大家了...住3的容積率就是225%,2倍就是450%.
建商的那些有的沒的增加容積的方法都是有條件的,基地條件越好的才越容易獲得額外的容積獎勵,樓上舉的天母1700坪地因為夠大夠方正才能搞到那些容積,大部分住3的老公寓群都是在巷弄內,而且基地都不大,能夠得到2倍的容積獎勵已經很了不起了。
順道一提,很多人搞不清楚200%是怎樣來的,我說明一下,原本內政部營建署就有最高150%的都更條例,也就是多50%的容積獎勵,這50%是怎麼來的?50%是最高,是很多小項目容積獎勵的累加,比如說A+B+C+D+E=50%,實務上能夠爭取到50%的案子非常少見,大多是30%就很了不起了。
台北市政府新政策是多另外50%的容積獎勵,應該也是最高50%,細節也還沒出來,我猜也是類似現在都更條例的做法,是幾個小項目的累加,所以即便這50%全數取得,要達到200%仍是很難。
這不是危言聳聽,政府推出優惠房貸利率有第一波就有第二波還有第三波
對建商來說這一各政策沒有一開始講死僅限一次性的優惠,就是眉角所在
五年內?開玩笑你現在開始五年內能談出各基地2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改建案出來 也真是鳳毛麟角了
在下恰巧預過超過千坪大型改建案的座談會,那只是初步的會前會而已光是那種會,你就會覺得越是大型的座談會,屋主成員恰巧有建築師結構技師或是相關同業的根本就是必然的,對方完全可以快速的把建商的成本利潤算的一清二楚,
現在有獎勵一倍,會留給建商賺?
至於釘子戶,那已經是最後階段才會出現的產物,你去看大多的中型以上改建案,都有住戶團體共同協商代表的,偶爾有幾戶人在國外的,有幾戶出租的,你光要談這些就夠搞死你,還五年內!
除非那種已經整合要最後階段的有可能搭上這波,其他還在跟住戶代表協商的肯定要重新談條件,
那超過五年的問題呢 ? 那就繼續推出下一各專案搞定!
住戶團體跟議員陳情一下這種是很快搞定
特偵組 wrote:
當然我是以站在建商的角度看這件事情,因為既然政府的目的在於加速都市更新獎勵,而這其中跟建商的利益也就成正相關...(恕刪)
這部分我同意,建商又不是慈善事業,只有建商有利可圖才會來整合做都更,而建商主導的案子會比較容易成功。
特偵組 wrote:
整合最困難的永遠都在於住戶們,每個人都不希望看見釘子戶偏偏又都認為釘子戶可以拿最多,你要用公權力去拔釘子戶,要給這些住戶誘因,就是這些利益過了就不會再出現,這樣多數的住戶才會站在改建的這邊!
這部分我也同意,只有會吵的一樣沒有糖吃,那才能讓大家都不吵。
不過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住3的4、5樓公寓在現今都更條例最高150%獎勵的情況下,不管怎麼弄住戶都不可能一坪分回一坪,也就是說根本沒有改建機會,連開始都沒能開始,哪來的釘子戶問題呢?
提高獎勵到200%才有機會讓住3的4、5樓公寓開始談改建,才會衍生出樓主所擔心的問題,所以我不認同樓主的標題,假如5年後再來個250%的5年專案,那樓主的看法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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