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黑字....版主也簽名了......還有代書可以做見證.....打起官司輸的機會很高
信X房屋可以態度這麼強硬就是他知道.....它是站著住腳的....能贏的官司他幹麻妥協阿
業務員有沒有告知....大家可以各說各話.....但是只要有備註條款註明....你又再上面簽字....很難說你沒看到吧
我想即使是業務員有錯公司也會教導他到時候要怎麼跟你應對....最好不要再跟你通電話...省的被你錄音
換個角度來想...仲介公司要是佛心來的....讓你解約....我想以後你也不會再找他們買了吧
與其這樣還不如再賺擬最後一次...所以建議版主還是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跟仲介方談談看吧....
你越兇只會讓仲介覺得你是想要胡鬧的人.....它就會站在屋主那邊說話....到時候打官司對你很不利喔
~有嬰兒房喔~ ~有嬰兒房喔~ ~有嬰兒房喔~
erickao718 wrote:
電梯間算進主建物坪數,這種算法在民國89年前蓋的電梯大樓似乎很普遍
正確的時間不是民國89年
中古公寓並非零公設
陳銘福 菩提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幾年推出的許多大型社區式住宅,多會標榜擁有完備的公共設施,設施愈多、公設比相對愈高,許多消費者在不願意負擔高公設比的情況下,會轉向考慮室內坪效較大的中古公寓。
產權登記屬於任意登記的範疇,依照屋齡不同,會有全部登記在一起,或是拉出來另外獨立登記的不同情況,很多仲介說公寓是「零公設」並不完全正確。
樓梯面積算在內
「零公設」可分3個階段來說明:第一階段是1990年6月27日以前登記的房子,連樓梯都歸類在主建物中,即登記50坪的房子,到底其中多少屬於「公設」、多少是室內實際坪數,並無區分。消費者若有意購買此產品,可前往地政機關申請平面位置圖,圖中即會標示出各樓層尺寸,並附上計算公式;雖然在「登記」上,沒有「公設」這一項,但是實際上,屬於公設的「樓梯」則是登記在主建物面積中,並非真正「零公設」。第二階段是在上述日期到1994年10月18日之前登記的房子,「公設」雖然仍和主建物登記在一起,但50坪的房子會有「樓梯間面積3坪」、「室內面積47坪」的標示,這樣消費者則能較清楚釐清室內坪數有多少。1994年10月18日之後登記的房子,凡是共用的部分就必須另外採「公設登記」,不可以再混入主建物中。例如雙併產品,中間電梯、兩邊安全梯,都可以從中間切割,歸到兩戶去共同持分,這些就都必須登記在公設當中了。
Novell wrote:
白紙黑字....版主...(恕刪)
這就是為什麼 大部分仲介都會談生意談到很晚 再叫你簽約的原因...
你一說合約先拿回家看 他就不給你了...
先把你用到很疲累 疲勞轟炸之後 再你恍神時候 要你看密密麻麻的合約...然後不然就說 你簽一簽 印章他幫你蓋
(一般合約都惠用鉛筆先畫好格子要你蓋印章 很多都是業務員幫你代勞 但是出事情你負責)
不然就是再合約上面使用備註再尾端的特殊事項來換約
基本上怎樣騙合約 一般公司都會教 我以前幹業務的公司都這樣教...那個有標準SOP模式
合約一定是公司方制式合約...然後 一定會有備註選項再尾貒 然後一定會用鉛筆畫格子讓你蓋
然後合約一定不會讓你看一個禮拜... 這招很好用 同事就騙過一個常常再簽合約的老房東買東西(當然不是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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