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有很多建案是以釋出公共空間,以換取更多的容積率獎勵感覺上公共空間便多了,可是由於容積率的也變多,住戶也相對的變的更多而高樓不斷的往上蓋,不斷的一棟一棟蓋,成了互檔陽光與空間,形成了空間的更大壓迫感加上美其名的更多公共空間,其實大多違反法令不對外開放!這諸多的容積率獎勵,感覺以偏離本意變質了,反而成了生活品質的阻礙然而一般窮百姓想提高容積率根本相當有限,卻常見很多大建案拿到數倍的容積放寬或容積獎勵!(就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的文章說到:都市計畫法意在保障都市合理、安全、平衡發展,並以容積率為一管制手段,但八十三條之一條修訂通過後,建商只要繳錢給政府,即可多增加30-40%的容積率,對建商而言無疑是大利多,對政府來說所收之經費更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完全無須付出成本,而實際上所增加的環境負擔,卻是全民買單!舉例以一個地區而言,原本可蓋20層的大樓可增加到28層(加上其他獎勵容積甚至可以蓋到40層樓!),但附近的公園綠地卻不會增加,區域內建築及居住人口密度暴增,交通服務水準更隨之降低。都市防災空間不足、環境的壓迫感、惡劣的交通品質,高樓間相互影響的陽光、風速、空氣對流,都變成是市民們所必須承受沈重的環境代價。)
不是 1. 先不發照, 然後開幾個會, 解釋說明咬文嚼字一番, 半年至一年後 決議 - 核發使照就是 2. 建商上訴, 然後開幾個會, 法條規則全搬出來, 加上信賴保護原則, 半年至一年後 決議 - 核發使照
舉例以一個地區而言,原本可蓋20層的大樓可增加到28層(加上其他獎勵容積甚至可以蓋到40層樓!),但附近的公園綠地卻不會增加,區域內建築及居住人口密度暴增,交通服務水準更隨之降低。都市防災空間不足、環境的壓迫感、惡劣的交通品質,高樓間相互影響的陽光、風速、空氣對流,都變成是市民們所必須承受沈重的環境代價。)是再說新板嗎
cccylll wrote:1. 先不發照, 然後開幾個會, 解釋說明咬文嚼字一番, 半年至一年後 決議 - 核發使照2. 建商上訴, 然後開幾個會, 法條規則全搬出來, 加上信賴保護原則, 半年至一年後 決議 - 核發使照3. 拆掉2層, 500坪"違建" - 開什麼玩笑4. 撐著, 放給他爛 - 可能性=零 我覺得依照台灣人民的健忘程度, 1 的可能性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