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才下定決心在新竹買了個中古的小套房(含車位16X萬)
因為頭期款不高,算下來每個月繳的房貸跟繳租金差不多
而且我還養了兩隻貓當拖油瓶,要租房子也比較麻煩...
乾脆就買一間便宜、而且離公司不遠的小屋來自住
想要改裝潢什麼的都不需要再顧慮房東了
而且地段算還不錯,將來想要轉手或租人也很方便
之後想換大房子時就把它賣掉,這樣新房子頭期款也有了
總之我覺得能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子,房貸也負擔得起就買吧
早買就早享受,也可以少繳點房租的錢給別人
而且住在自己房子的那種"爽度"還是有差的

Alst0312 wrote:
頭期款200萬...(恕刪)
js1657216 wrote:
你這種說法破綻很多...
200萬是分20年給房東的,房東要用來當頭款,得等20年。
20年後,
租房子的,只有存款
買房子的,有房子+存款-300萬房貸
至於哪個實際價值多,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