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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kuoyuan1
回頭去爬文罷!
天災地變,自然老化是不屬於建商保固範圍的。


kuoyuan1 wrote:
handymanSG wrote:
營建成本跟會不會漏水有關?

你以為呢?
不同等級的營造商你以為差在哪裡?
不同的營造成本你以為差在哪裡?


我把你說的都po出來了,有任何遺漏嗎?
我說的很明白,會不會漏水主要在於是否施工正確,有沒有偷工減料,設計是否正確

如果你覺得會不會漏水跟營建成本沒有關係,就說沒有關係
如果你覺得會不會漏水跟營建成本有關係,就說有關係
不用扯一堆商譽,技術實力,建商分級,現在連天災地變的建商保固都跑出來了
如果你要說房屋抗災能力,那就跟營建成本有關係。不過,跟會不會漏水是兩回事。就算是天災地變,房屋的抗災能力也還是在於設計是否正確,有沒有偷工減料,施工方式是否正確
這是住宅會不會漏水問題,不是牽扯一堆風馬牛不相及的

哀!跟不懂裝懂的人,沒甚麼好說的。

只要你記得,你認為樂揚會等建照到期後,才會和王家協調或提出變更設計。

handymanSG
1.建照到期前,建商會盡力在價格上跟王家達成協議,讓建案可以照原設計興建
2.如果建照到期前無法達成協議,建商還是可以先以現有設計提出展延,會不會通過,是市政府的事
如果2發生了,市政府可以先不要在雙方達成價格協議前審核。等到價格同意了,再依原設計審核是否展延。
除非有法律規定市府一定要在建照有效期限內決定是否展延,否則我看不出為何建商不能先送件,然後繼續跟王家協調價格
3.變更設計,在建照過期前,不太可能會發生,可是在建照過期后,發生的幾率就稍微大了一點
4.最好的結局,是雙方同意價格,按原設計興建

這才是我說的,你是在鬼扯啥!!


剩下的就等著看吧!




kuoyuan1 wrote:

回頭去爬文罷!
天災地變,自然老化是不屬於建商保固範圍的。


kuoyuan1 wrote:
handymanSG wrote:
營建成本跟會不會漏水有關?

你以為呢?
不同等級的營造商你以為差在哪裡?
不同的營造成本你以為差在哪裡?


我把你說的都po出來了,有任何遺漏嗎?
我說的很明白,會不會漏水主要在於是否施工正確,有沒有偷工減料,設計是否正確

如果你覺得會不會漏水跟營建成本沒有關係,就說沒有關係
如果你覺得會不會漏水跟營建成本有關係,就說有關係
不用扯一堆商譽,技術實力,建商分級,現在連天災地變的建商保固都跑出來了
如果你要說房屋抗災能力,那就跟營建成本有關係。不過,跟會不會漏水是兩回事。就算是天災地變,房屋的抗災能力也還是在於設計是否正確,有沒有偷工減料,施工方式是否正確
這是住宅會不會漏水問題,不是牽扯一堆風馬牛不相及的



哀!跟不懂裝懂的人,沒甚麼好說的。

只要你記得,你認為樂揚會等建照到期後,才會和王家協調或提出變更設計。



handymanSG wrote:

1.建照到期前,建商會盡力在價格上跟王家達成協議,讓建案可以照原設計興建
2.如果建照到期前無法達成協議,建商還是可以先以現有設計提出展延,會不會通過,是市政府的事
如果2發生了,市政府可以先不要在雙方達成價格協議前審核。等到價格同意了,再依原設計審核是否展延。
除非有法律規定市府一定要在建照有效期限內決定是否展延,否則我看不出為何建商不能先送件,然後繼續跟王家協調價格
3.變更設計,在建照過期前,不太可能會發生,可是在建照過期后,發生的幾率就稍微大了一點
4.最好的結局,是雙方同意價格,按原設計興建



這才是我說的,你是在鬼扯啥!!



剩下的就等著看吧!

kuoyuan1 wrote:
你要問H大,這是他的...(恕刪)


其實最後破局,哭得可是全部的人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其實最後破局,哭得可...(恕刪)


真怪! 文林苑這麼亂七八糟的都更案,

倒底是憑什麼要政府非給它過關不可?

它有必建的必要性嗎?

不能說你沒地方住,政府就該隨便讓都更案過關,

讓建商幫你蓋房子兼圖利吧?

不然街上街友甚多,沒錢沒遮風閉雨的地方比同意戶更可憐十倍,

政府可否強制E大師或樂揚段老闆交出自己房子,改建成遊民中心給這些人住?

怎樣? 你的文林苑案有比這個還公益嗎?


其實,我若遇到消防局官員,還真想問他們一句:

如果,我家房子,蓋成文林苑那副德性,你們主管單位,

會不會"比照前例",也讓我輕鬆過關呢?
ZZZ ing wrote:
真怪! 文林苑這麼亂七八糟的都更案,

倒底是憑什麼要政府非給它過關不可?
...(恕刪)


你可以發文去問都更處...

再研究一下法院判決書..看看王家為何敗訴..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可以發文去問都更處...(恕刪)


法官的心證,你貼夠多了,並非我完全反對,

但我說過了,遺憾的是: 法官並沒同等要求市府及樂揚盡到其責任!

這個判決當然是幫建商捅王家刀子的手段而已!

可惜現在這已經幫不了你任何事!


我再說一次:

法院的判決,只是拒絕王家用司法救濟方式,解決其都更問題,

並非法官能指使台北市政府直接強制好好拆,或要不要進行都更!

你別再誤解司法的能力及職權,一再發表誤人自誤的謊言!


另外,文林苑都更案有沒問題,更不是法官有能力幫你審定判斷的,

別把他們神話了,他們連專門調察的監委尚且不如!

不信你去找法官"專業的背書",保證沒人敢給你擔保!

有問題的消防問題就是有問題,不會因為都更案過了,就沒問題,人家就不能過問檢視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再研究一下法院判決書..看看王家為何敗訴..


很奇怪 E大一直叫大家"看看王家為何敗訴"

為何不敢告訴網友"王家都敗訴了,建商卻一直不動工的原因"???

請教E大,建商打算怎么作呢~
前置已經花不少錢?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可以發文去問都更處...(恕刪)

chou1104 wrote:
請教E大,建商打算怎麼作呢~
前置已經花不少錢?

既然是合法成案...那就看有沒有國賠的空間囉....
有好的價錢就有好的和解。

合法的市值多少錢出多少錢買,就這樣....。

最後如果變廢地王家跟樂揚都會哭吧。~~

最後已無是非,只剩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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