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wu wrote:四、最後我們來看看到底行政機關如何作業,重點來囉,請看仔細,有無送達證書和單純的郵件退回,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ok, 看來我是把寄送達的情形與一般退回招領搞錯了, 謝謝你的指正.
王家原本的地是面臨捷運高架的袋地不說還分成兩塊畸零地一堆人用當地面大路的地坪價來算有沒有搞錯啊還有喊到300.400萬的,是怎樣,王家下面有石油還是黃金喔之前說法還要一樓面文林路的店面王家是不是現在所說的 "我們絕對沒想過要都更,要保護百年祖厝"讓各位自行思考這點算是那些抗議學生的核心價值
執行高院法令/判決?台灣有多少恐龍法官, 財團財大勢大, 像電子業 聯發科/台積電也是到處訴訟, 有金錢就有法律, 法官根本是最打混的爛地, 不是最後防線(你看他們有多官僚/多高傲就知道), 台灣還是開發國家的恐龍倖存地 !!如果沒有人性 , 都只有法律, 都是法條決定, 都是恐龍法官, 恐龍官員 ,228 可以再重複幾百次 , 台灣人的民主 , 自由精神這幾十年都是爭假的 !!真是太誇張的政府, 都是書念太多/權力太沖頭 , 忘了最基本人性 !!下次拆到你家, 你被抓去關, 你被槍斃 , 看你要不要反抗 !!
Motor123 wrote:只針對文林苑都更王家是獨立產權,它家土地開10億20億,也是它家的事,建商願不願意買單,也是建商的事.但是建商透過法律,強取王家的地,說真的..不是土匪嗎?建商一直在新聞說...王家一直開高價,2億,5億....怪勒, 王家的地愛開多少,這管的著嗎?說真的,都更惡法廢除吧,怎麼修都是住戶吃虧. 怪了!建商合法取的法院的強制執行! 怎麼是土匪??怪了! 怎麼沒人罵立法委員??? 法律誰定的??建商 守法 台北市政府執行 ====有錯嗎?
omfr wrote:你舉的例子是為了公益, 文林苑事件是為了建商賺錢, 所以不同市府還自己承認早就已知道法令不周,還硬要去拆別人房子,給人感覺市長是建商利益高於保護市民 法令不周 但也是要遵守法律阿! 現行法律就是這樣訂的阿! 不是嗎?!建商沒有錯阿! 遵法守法也有錯?法令不周 政府知道! 但也要立法委員修法阿!政府只是執法! 也沒錯阿!倒底是法治 還是人治? 還是民粹阿!?
一堆的護航帳號是怎麼回事?倒底是想反向操作些什麼?會是什麼樣的人?目的何在?建商應該是想息事寧人,低調一點,大家一下就忘了,就算2億付一付還是有錢賺的!政府部門當然也是希望趕快過去,以免一直往上延燒!所以我想到的是新聞從業人員!只有讓話提延續繼續燃燒才有新聞可以繼續炒作?純屬猜測,如有類似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