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下好市長是人民所選出來依法行政的就我的見解~所謂的法..是誰立的呢??市長能立法嗎???還不是那些議員 立委 所立的這些都概括的幕前幕後各大小黨.或無黨籍人士所訂立的遊戲規則,所謂的好市長,也只不過是依照這個大家所訂出來的規則在把玩著(講執行會好聽點)那..該怪誰!!
偏偏鄉民們看到某些顏色就像得了失心瘋一樣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砲在說,什麼陰謀論都出來了然後東扯西扯鬼打牆的說著,為什麼某某某也違法不去拆等等等.....真的很像騎車違規紅燈右轉被攔下來的那些人..."阿他也有為什麼不抓他"..真的很好笑市府應該是這次事件最衰小的單位,不拆被其它住戶砲兼瀆職,拆了被王家砲兼被鄉民砲,真的是衰到爆
各位先進想請問一下這位網友除了公然侮辱罪以外他的道歉文有法條可以另行控告嗎?因為感覺上並不誠懇及帶有輕浮的意味小弟只想增進法律知識沒其他意思killy_chu wrote:好啦好啦!對不起啦!糖果大!是我失言啦!各位綱友 這要行嗎?
小乖乖333 wrote:引言 2012-04-10 16:33 by 小乖乖333現在蓋房子技術比以前進步,可以接幾根長管去把混凝土車的材料導入,或是蓋鋼構屋也很OK,造價也比建商唬上去的低很多,所以法官立委們其實要被拖出來打屁股,說啥米袋地不能自己重蓋,為了你好所以要強制併入都更一起被偷搞,不知道又會有何新理由出現繼續掰一切攏是為王家好,有財團貪圖容積率獎勵爆增就會賺更多才是真的吧 樓主是建築師嗎??沒有辦法就沒有辦法!!何必充裝內行造謠呢...01臥虎藏龍,人才濟濟....隨便說說馬上就被戳破了...謹言慎行啊!!
ccloudsky 大真的是高手....突然想到有塊畸零地上被蓋了房子20年了(多人共有, 當初連在哪底都不知道哩)..建築物所有人上法院說, 他占有20幾年了...所以他合法了..我們不能拆他了....還真的哩..拿他沒辦法..只能等它垮....
Idnes wrote:ccloudsky 大真的是高手....突然想到有塊畸零地上被蓋了房子20年了(多人共有, 當初連在哪底都不知道哩)..建築物所有人上法院說, 他占有20幾年了...所以他合法了..我們不能拆他了....還真的哩..拿他沒辦法..只能等它垮......(恕刪) c大可沒這樣說..佔公.私地蓋屋可是會被告拆屋還地.裝傻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