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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站出來的原因很簡單

大家出於恐懼!
恐懼像王家一樣被"""""""合法"""""""的搞掉

工作上被財團老闆壓榨就算了

好不容易花了一生的心血

貸款買了個小窩

財團還要侵門踏戶來搞你

財團現在連你下班時間也要搞你

連你最後的底線""""家"""""都要搞到你

搞到你無家可歸,但是財團是""""""合法的歐!"""""""




locomo wrote:
個人見解=w=

因為捷運跟周邊都更的問題

王家的地成了袋地,所以併入鄰地都更是必要的

當然不是無解


一是協調會要去提出意見,表明不參加都更
這樣因為自家是袋地,以後無進出道路
為了消防跟建築法的規定
必須跟鄰地協調購買部份土地做為私設道路連接到計劃道路
而原先面前道路因為劃為捷運用地,且夾了一塊別人的地
變成這邊無法進出,無法當建築線使用


二是成了袋地,也表明不參加都更,也因為沒了進出道路
以後就不能當建築用地(無法改建/拆除重建),進出入也是個問題

三是加入都更,協調分配,就資料上看,建商願意分配5戶+5車位
以王家土地,住宅通常只能建蔽60%容積率180~240%
台灣大部份都是違建,每個土地都蓋滿滿,都無視建築法存在
可是都更後建商得照法令規章走,分配回王家只能照原土地可興建的面積
分配回戶數跟車位,照我看5戶+5車位,王家並沒有虧
只是兩方協調談不攏而已(現在越來越多資料顯示王家還是有人想談協調條件)

另外,王家一直說的無接到通知,建商亂寄
這個真的太民悴,因為協調會寄的地址是房屋(拆除地)的所有權人的戶籍地
房屋所有權人是4,5個,寄到大樓時有2人簽收雙掛號,3人未領取而退回
上法院告訴時,已經就協調會送達做認定,王家是知道的,但是拒絕出席...(恕刪)



+1
我個人也認為是這樣
四周的土地都參加了都更,讓自家的土地變成了袋地以後無進出道路
他是有權利申請袋地通行權,這也是法律保障他的權益
好.問題來了
有誰會同意把自己的土地賤價提供出來,讓他進出?
想都更的其他住戶包括建商有可能答應嗎?
更不要說數十年來免費提供自己的土地供他人通行,自己還要繳稅金那些原始土地的主人
都更不也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才產生的嗎
5%的權益要保障,那就可以犧牲其他95%的權益來保障這些不願配合的5%嗎
當成既有道路的私有土地,在還沒徵收以前他還是私有財產,
要參加都更也是這些私有土地主人的權益

更何況以現在的法規,如果他那兩塊如果真的劃出都更不參加
要讓他們進出的道路有可能開個"摸乳巷"就可以解決的嗎
如果真的這麼做計畫,送到都審會就被退回了
隨便畫個3公尺寬,依王家到都更基地邊緣臨路的距離大約有45公尺來計算(這是google地圖算出來的)
就要約40.8坪了
這些兩方都知道
建商一定要把他們劃進去,不可能把他們排除出去的
建築線可以指定,通行道路一定要有,法律是會保障這個權力的
還是有人想把自己家的門打開讓他們進出?
他50坪要開價兩億,那他願不願意花1億7千萬買進出道路
他們願意退出都更不參加,可是沒說不願意沒有道路進出啊!
還是他們個個都有特異功能,可以自由移動不需要道路
別幻想了,這些學生以後也是政客,現在的政客也曾都是年輕的學生,曾經也是抱著遠大理想的,但在這個腐敗的世界,出淤泥而不染的有幾個呢?就算沒被汙染也的了頭的有幾個呢。。。。。
純粹自己的想法,要砲請小力一點
出來抗議的教授為什麼出不了頭只能當個沒有權力的教授,事實已經很明顯了吧!!!!!
終於有鄉民肯定建商是合法的

政府保障合法 有錯媽?

Rick999 wrote:
如果依王家的算法直接乘以12倍(樓), 那容積率是1200%, 依目前的案例來講,
那是不可能的.....(恕刪)


我覺得你說的是錯的.你把算式寫出來吧!.否則只是誤導大家.
王家的都更條件若套用至其它案子,就算是有心加入都更的地主,也是礙難同意的.

remo2919 wrote:
所以囉...那還能說...(恕刪)


剛剛和律師朋友和幾位同為建築師的老同學討論了王家的事

事實上依據都更法 就算王家 提出拒絕參予都更 他還是會被畫進去

原因為 王家是很標準的袋地 所以王家要做的 應該是用各種管道弄出一條建築線

否則就算王家 提出拒絕參予 一樣還是會被畫進去
mudada wrote:
幫您加個比較方便的l...
樓主神算....一天不到,王家真的成為烈士.......其實我是希望在多拆個兩家,都更條例應該就會被廢止了.
目前看起來政府跟建商只是想要避風頭,等大家忘的差不多之後再開始拆房子
(恕刪)


不是我神算
以現在當權這種人的性格分析
喜歡兩面光
又沒有guts
當然鬧大了就縮回去了~

畢竟還是民主社會
鬧大了
表示有民意基礎
很多人懷疑時
有功無賞打破要賠
(風向改變站錯邊,呵呵~)

誰想當壞人???

要等大家都忘了
那就要利用民意趕快重修都更法

很多改建也沒用到都更條例
也有蓋的成
那就表示建商有讓
住戶要的合理
不過依人性來看
都更很多只是個夢

尤其是住三225%容積率的公寓
-------------------------

有腦袋的建商只會去碰商三560%的公寓與透天
因公寓換的回原有室內面積的大小
其他的就是頂樓與1F的問題
不過這最難~
那就有的撐~

都更是個夢
本來就是個夢
成的機率太低

歐洲一堆老房子
誰說一定要高樓才代表進步?
社會風氣,人文素養
才是進步的象徵~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giobling wrote:
這言論太好笑了
有人說都更=買賣嗎
之前都不持反對意見
建商這幾年的規劃都是做白工嗎
如果說建商損失王家要賠
我想建商也不會想去動王家的


這種說法更是好笑 是王家拜託建商都更嗎?? 建商看有錢賺 自己一頭熱
原本不把王家納入 就有的賺 非得想賺更多 怪誰??
有啥好同情建商的
所以我們要讓這件事變成:

不參加,抵制到最後...
讓別人自動留通道給我家...

這種荒謬結論嗎?

realeric wrote:
終於有鄉民肯定建商是...(恕刪)



有錯啊

錯在100%同意降為80%卻沒有針對狀況進行配套
(原先可能只想到公寓,卻沒考慮到袋地/連棟等情形)

錯在立法讓政府有義務代為執行(拆除)
(這不是建商自己應該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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