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6

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一切都是為了錢.貪念啊多還要更多

就是拉 wrote:
那種房子 一坪4.5...(恕刪)


你太傻了...

蓋出來坪數 跟 建地 是不一樣的
bill.packson wrote:
好吧.那我也不追問什...(恕刪)


沒關係啦~你可以問的~我說了~我今天還蠻有空的^^


lllaaa5050 wrote:
用詞好特別阿...我...(恕刪)


哈~打錯字了啦~
我怕被你害去讓管妹關啦~
王家有土地所有權狀.憲法規定你的財產權就得繳稅.給屁啦~~
連1元都沒.土地所有權狀沒過戶就拆.還建商市府法律勝訴 騙誰
一堆人還在講 房子是他的 他有100%的所有權

問題是 王家是袋地 王家兩戶中間還夾了一戶 那一戶是贊成都更的!! 若不把王家畫近來 那變成中間那一戶還要留通道讓王家免費使用~~請問聲援王家的各位~~~你們若是地主 你願意嗎????

況且若王家真的不願都更 那就應該一開始用書面表達意願!! 結果整個過程中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

到了都更案成立了 才跳出來以一擋百?? 這時候誰鳥你阿???

不是沒有給過王家機會 表達他的意願 而是王家自己放棄了表達意願的權利~~

這就是為何三審下來 王家全敗的原因!!

至於房屋價值的估算~~那真的是專業 估出來的價格 誤差極小!! 前面有大大引述都更法的規定

況且估價師並非一定由建商去找~~王家要找也OK~~~估價一定是以當下的價值去估算!!別再說未來1000萬/P之

類的 誰會知道未來那邊惠超繁榮 還是沉到海底???

當王家提出的價碼 超越市價過多 那就是獅子大開口!!

至於建商要賺錢是一定的 你是建商 你會賠錢做都更??? 沒有足夠的利益 你會花1X年的時間去談都更???

要真的覺得建商很貪婪 不想給建商賺 那也OK阿!!自辦都更嘛!!那也是可以的 問題是 你有這本事嗎?

牽扯到利益的事情本來就很難搞~~更何況蓋房子也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摩簡單


說實話 台北市政府已經很好心了 都已經是違法的事情 還可以拖三年才拆??? 拜託 早就該拆了!!

這事情講白了 就是一個貪婪的傢伙 仗著自己是獨棟透天 以為可以店面卻分不到 所以反悔 不願意參加都

更~~~~~~~ 那些聲援王家的人好好想想吧~~~你去買樂透 可以在開獎之後 沒中獎 所以要求台彩退錢嗎?

為免重複討論,小弟我僅想討論以下幾點:
1.公聽會既然不是關鍵,公聽會後也可提出書面異議,
  那麼可提出異議的期限到底是何時?
  而預售屋是否有在此期限之後才開賣?
  如果預售屋在此之前早已售出,
  合法嗎?
2.王家兩棟其中一棟既無建築線也無交通線,
  它是被804擋住,
  王家憑著什麼去爭取兩棟皆不參加都更?
3.此事延宕未動工的原因,
  就是王家<===除非我得到的資訊都是錯的
  王家怎可能不知情,他是拖延都更的關鍵人物?
  既然知情,並且也知情上述第2點所述,
  則必然知道法院最少也會判其中一棟敗訴,
  那麼又為何打著"兩棟都不可以拆"的名號,
  尋求社會大眾的同情?
  以上,我已經懷疑,是不是事情鬧越大,建商到時候賠給你越多?
還有我順便想呼籲一下,判決的人是法院,不是市政府,
最高法院判王家敗訴,市政府再怎麼樣也得依法執行拆除,
難道能違抗判決??

我覺得市政府這次慌唐到極點!
1. 除非是開橋鋪路,或建物老舊影響公共安全,否則市政府公權力
不該為特定私人利益介入!王家沒有義務替特定私人利益背書!
2. 除非白紙黑字同意都更,外人不得用任何藉口強拆別人房產,不
參加公聽會當然也算!
3. 連棟透天也是有獨立產權,就算中間804號同意都更,也可只拆
804號來增加都更容積率!
4. 一堆法匠咬著死條文,為自己找台階官官相護;市政府為甚麼不
釋憲,錯發建照在先,然後一錯再錯!
5. 板上有人認為不積極參加公聽會等同放棄權力同意都更;為什麼
不認為不積極參加公聽會等同放棄都更!
6. 王家土地雖是袋地,只要不重建,老舊建物靠補強拉皮還可撐很久!

鐵牛CEO wrote:
這可怪了 我家財產想賣多少

自己不能決定


認同

原本我是傾向 獅子大開口的 越看越覺得
兒子真的是唸建築的媽 還是淡江的

早點插手就不會搞的如此無法收拾

再法1敗徒地 要怎麼收啥

realeric wrote:
兒子真的是唸建築的媽...(恕刪)


過程很複雜啦~去看最高樓的就明白了~
三方都輸了~~~
  • 37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