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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王家、36戶--台灣正義的最後防線是誰(法院還是民粹)


marcus200115 wrote:
既然您說您才智拙劣,...(恕刪)


謝謝你的指教,只是良心建議,您很多例子中感覺硬凹又帶著情緒的語氣,若你想幫助王家人,可能要換個方式吧!不然很像在釣魚~
ShuanZun wrote:
...(恕刪)

我倒不覺得都更是惡法
只是公務員對於法條的認定解讀錯誤
例如都更法 上有寫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申請核准實施「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2/3,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3/4同意。」
所謂的 2/3 必須是所有權人同意
如果單筆土地算 王家那塊地 因為是王家個人擁有, 所以必須王家同意100%同意才有到達 2/3
但如果以建商所劃定的總面積算 那無論王家同不同意都超過 2/3
但立這法的精神是要對付 集合住宅的釘子戶其土地共同持有 所以精神上應該以單地號推算 不能算 所有的地號. 而且都更同意 市府都還沒通過 怎可以建商所規劃的面積的算?這又和法律條款的順序有違背
市府還沒通過都更範圍前 不能認定都更範圍 既然不能認定都更範圍 又為何 可以算總面積 ? 顯然違法!
應該就各別的地號
建築持有比例 推算 如果該建築含土地持有人 2/3 同意則可將該建築 納入都更

再來是何謂"同意" 法規沒寫 不過就民間對於房屋處理與買賣的原則 就是必須簽名蓋章
包括裝修房子 都會跟工程公司簽契約 哪怕只是裝潢
此都更案件是單純 建商和住戶的問題 不涉及市府的公共建設 如交通, 公園 ....
不適用 公文送達 裁定 等政府對民眾的認定要件
應按一般房屋修繕或買賣契約簽訂的方式認定 住戶是否同意都更
市府官員沒按此要則處理 或申請法規解釋 就已經失職
現在接下去的處理方式
應該是要國賠
賠建商和王家
可能是最容易的
反正錢又不是郝市長自己出
只要官印一蓋 "同意" 問題就解決了
其實郝市長 如果為了以後政途發展
趕快申請國賠 趕快讓事情落幕 對他是比較好的
拖越久 討論越多 對他越不利
了不起承辦人記個過
然後以後補個功
就船過水無痕
白瓜 wrote:
謝謝你的指教,只是良...(恕刪)


謝謝指教, 不過要是用您的方式,一切不爭的方法, 那麼這社會裡的
不公不義, 就只有像古人一樣, 希望閻羅王來主持公義了吧.不然,
您覺得怎樣才對王家有幫助? 一句話都不說, 用念力將社會風氣導正?




marcus200115 wrote:
謝謝指教, 不過要是...(恕刪)


我懂你的意思,但照你的方式,世上也不需有法,只要自覺委屈的人,號召足夠人數跟相同理念,就可以為自己的利益與權力伸張,其實也挺方便的!!!

marcus200115 wrote:
謝謝指教, 不過要是...(恕刪)


反正正義可以建立在人們的眼淚中!!歷史可鑑,有效快速。
白瓜 wrote:
我懂你的意思,但照你...(恕刪)


又來講這話, 我也老話一句, 請問 , 這個法, 讓所有官員與立法委員
都覺得有問題, 需不需要導正與修正? 而官員與立委都認為此法有問題,
那麼支持應修法者, 認為法律施加不當暴力的人對不對? 而您, 到底是
基於哪位修法者, 或官員的觀點, 認為這個法沒問題? 還是, 只是您完全
個人的想法? 我尊重您個人的想法, 不過, 當然 , 才智上也是
大家需要進行的考量吧.

而正義可以建立在人們的眼淚中, 這是當然的, 這代表人民痛在心裡, 如果眼淚
都建立不了正義, 就會出現辛亥革命, 就會出現民進黨的衝撞與抗爭.
所以, 當眼淚建立不了正義的時候, 這個國家大概就準備大亂了吧.

Jackson_H wrote:
王家有參加電視面對面...(恕刪)

說到這問題..沒錯你的回答或疑問都是對的.就是因為現行"都更法律"是採取.通知制度.所以這都更法才會被形容成"惡法".是對建商有利的"法".這現在這問題才會被凸顯出來.不然以前根本一般百姓不會知道.
官司會判王家輸也是這樣來的...法律上只管建商寄出了通知沒.卻不管你是否有收到通知....
所有的都更法條幾乎都偏向要都更住戶一方"主動"的"自行"的提出程序.建商這邊確大部份只要針對政府自顧自的做申請即可...這樣算公平的法條嗎?
所以你會這樣說這也表示你也算對都更法不懂的平民...可以趁這次事件瞭解一下也很好...
如果都更的利益,不是只有建商賺錢,而有回饋給國家或地主,今天爭議就不會那麼大,如果舊房子都要改建或都更,那來的人文傳承和歷史古蹟,講求現代化,不要忘了文化傳承,不然會忘了我是誰。
我不喜歡這種等級的論戰,不是因為誰比較高尚,而是我們都會變低能

我沒辦法跟您說對錯,只好跟您說我的唾棄指數

貪財 < 無能的官員 < 缺乏責任的商人 < 惡法 < 爽裝痛的毀滅式私人貪斂 < 沒擔當的主官

我本來欣賞他的依法執行,然而後來卻看出
市長的低抗壓性,執行力又不足...幸好她不是我的市長


marcus200115 wrote:
又來講這話, 我也老...
如果眼淚
都建立不了正義, 就會出現辛亥革命, 就會出現民進黨的衝撞與抗爭(恕刪)


憑什麼正義這件事是您的專利? 是您說得那個黨的專利?
我在中正廟野百合時,請問您哪裡高就?
您要不要去調查一下,參加90民運的,後來有加入民進黨的比較多嗎?

這是居家版,請不要說到沒理時,就想要質變成政治問題
建商開始告人了

要修理建商的請注意情緒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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