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就事論事我覺得很好但你忘記政治因素在台灣這地方某程度上政治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你自己看看這報導吧:奇摩新聞我截取一段給你看:「對目前已核定都更案中申請代為拆除者,均將暫緩執行,並成立專案小組重新檢視以求更周延。」看到這個你就能知道: 明明可以先不拆的嘛
好像大家都沒去注意到市府依照"都更法"中給予強制拆除的權力是在"何種條件下"才可以執行的依照法規及市府自己的說法必須是要有"公共利益"的條件下才有執行的權力建商改建大樓要如何解釋成公共利益就我的認知都市更新中的公共利益必須是公共建設才算是一個老房子要改建大樓何來公共利益的解釋就法規上強制執行就已經是非常失敗且錯誤的決策了怎麼還一堆人去翻其他有的沒有的來解釋這次行為合情合理?
KAHN1997 wrote:真是打嘴砲的好天地~...(恕刪) 你今天要講理,請花時間找證據,查法律來反對,要講情,為什麼要幫如此損人不利己的人?我不能理解我們憨厚的台灣人為什麼要被如此自私的人利用?
jovic wrote:我實在很搞不懂為什麼...(恕刪) 說的好,尤其是這句~"今天蓋王家,明天蓋你家"~,真是說的一針見血,都更為何困難重重,我相信就是有一部分的人在那刁難不願配合,而造成大多人利益跟權益的受損,這次事件我認為依法行政一點錯都沒有,這樣才會讓這都市越來越好
很多人 連判決書 在寫什麼 不看就說 判決有問題懶人包 比法律位階更高其實也合理啦羅立委 上節目 講的東西也不過就是懶人包的程度連立委 都不看判決書、不知道都更條例是立法院通過的立法院應該製訂 懶人包法案凡憲法、法律 抵觸懶人包 一律無效
所以王家也不是被逼著非要填一個數字和建商喊價而是王家內部有人贊成都更,有人反對沒瞧好當他們發現,換來的地與價值不合預期,沒有店面他們就抓狂了,開始打官司台灣以後不會再有都更了因為修完法後換要都更的人叫釘子戶然後再修法一次一直循環到沒人想碰都更兩個字,台灣即將變成老城為止
地籍圖怎麼會有說明是怎樣的建物在上面,只有每個地的地號跟用途,道路、農用等等。閣下跳tone跳太遠了,還跳到另一邊去?8m道路就不是道路?發問之前請先自己做功課好嗎?認識好什麼叫做地藉資料這篇在我看來就是問題的核心了,非常仔細的一篇文章什麼組長做的會議記錄通常都只是場面話,最高法院的判決才是絕對的,但很多鄉民一直跳針跳針跳針跳針,就像被直銷了一樣...mikebb0919 wrote:文林苑前面那17米寬...(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