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王家有正式表態過留下文件那問題的確是少很多演變至今他們自己要負很大責任沒簽不表態不管是拿翹還愛錢 都是他們的選擇 他家的事但沒表態就代表沒意見??? 這點有很大的問題假設今天某華僑在某地有棟房子政府或建商都找不到屋主,召開都更公聽會找不到人,好~沒意見一年半後,房子就被拆了....屋主回國,看到房子不見了 或 留一份鑰匙和地址請他去那邊住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會作何感想?
台北好好拆 拆了王家 再拆你家住戶沒有提出反對那建商有取得王家同意嗎?如果沒有 市府怎麼可以會發建照給建商 又讓建商預售包括王家土地---好市府有失職之嫌這才是導致建商沒有退入 只好與公權利掛勾 拆了王家再說好恐怖的法律 沒有聲明反動 就是表示贊同 太恐怖了吧!!
5478ant wrote:小弟問一下.文林苑消防法規能過嗎?其他問題國人各自有個底.小弟住這也很多年了拆屋那天連最小台的消防車都快轉不出去.失火時放給他燒喔? 已經有人PO上來了這文林苑一案根本就是大有問題!!為什麼都發局還是讓他過!?官商勾結很明顯喔~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14002012-03-30 07:24 #1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評分回報八月、都更、拆王家(上)八月、都更、拆王家(下)看完以後1.行政程序不完備瑕疵2.消防局怠忽職守, 建照不符合消防與建築法規3.1+2,北市府承辦人廢弛職務,現在已知建照不符合法規不去廢止, 還要繼續在已知程序法規有問題的事情上繼續執行錯誤的業務看來台北市政府這次國賠是賠定了, 沒辦法, 又是台北市民替建商埋單唉--------------------------------------------------------------------------------難得看到記者提出命中要害的問題:「消防車開得進去,但事實上不符合消防法規,如果出了事情,誰應該負責?」採訪時,記者向消防局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對於這樣的提問,消防局專員畢幼明先是遲疑了一下,接著告訴記者:「誰可以負責…這樣子我們無法回答,但都更的主管機關是都更處,現在我們會向它們反應這個問題,如果他們還是讓它過,那責任就在它那邊。」我想都更處可想而知的回應是:「市政府消防局背書表示不影響救災,我們才通過,如果出了事情,他們負責」1) 文林苑不符合消防法,而且都更處已被明確告知,仍執意通過此一都更案2) 不幸發生火災,違規的狹窄消防通道真的影響到救災效率時,郝市長:「依法行政,我也很痛心,謝謝指教」不妨現在改消防法,幫文林苑和郝市長解套允許大家可以在消防通道停車,只要消防車勉強可以開的進來巷道口最寬處就好,因為這樣「不影響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