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j.pip wrote:
這是5%與95%的權益評量,「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的權益」。..(恕刪)
看到這句話 讓我想起哲學上常常說的 邊沁理論
如果有一輛失控的火車 即將衝入 500人居住的村落 將造成重大傷亡
但是如果你這時候在鐵軌附近 你旁邊有個胖子 只要將他推入鐵軌內(現在假設的前提是 自己的份量不夠 跳下去也阻止不了火車) 犧牲他一人 就能避免重大傷亡
這個時候該如何做?
說到權益評量就想到:
Pinto是福特公司推向市場的一款小型車,當時十分受歡迎,但它的油箱設計卻有缺陷:油箱被設計在車的背後,一旦被後面的車撞到,發生追尾事故,Pinto很容易爆炸。後來,確實有不少人因駕駛Pinto而在追尾事故中被炸死,還有一些人嚴重受傷。於是福特公司被告上法院。結果卻發現,福特公司早就知道Pinto在油箱設計上有問題,公司還專門做過一項成本收益分析,以決定是否要為Pinto車的油箱設置一個特殊的擋板,從而防止油箱爆炸。
福特公司發現,Pinto車上每增加一個零件,成本就要增加11美金。如果這麼做,總計1250萬輛車,共要花費1.37億美金才能讓這款車更安全。不過他們還計算了另一種情況:用這筆錢去設計一部更加安全的車,而對於Pinto車發生事故,假設造成死亡180個人,每個死者可分到20萬美金賠償;還有180人受傷,每人賠償6萬美金;再加上公司需要更換2000輛車,每輛700美金的維修費用,全部費用加起來,僅4950萬美金。
根據這份成本收益分析,福特公司最終決定,不為Pinto車的油箱安裝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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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最後,政府不要把人命轉換成金錢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