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跟原 po 有一點點點像,雖然過程不同,但是最後結果應該會是一樣
那時候跟前女友交往大約四年,有打算提出結婚的想法,且上台北打拼的四年就換了六次租屋處
覺得很煩,一直沒有安定的感覺。而且看房價連年上漲,覺得不趕快進場的話,日後會更難下手
所以三年多前買在北投,37 坪 23 年三房兩廳 1.5 衛的老公寓,加上裝潢的話一坪算下來不到 20w,走路到捷運站五分鐘左右
只是對方就不太開心,雖然掛的也是台北市牌,但是到市區需要一點時間,且周遭環境也不像她『心中希望的樣子』
而最不高興的原因,是她覺得我要買房子都沒跟她好好討論跟商量,以至於地段、屋況都不是她心目中的理想鄉
那時候我心裡就 OS:我薪水能負擔的貸款額度就那樣,要不是這間的原屋主比較急著脫手,搞不好連間物件都沒有(原本預定找 500w 不含裝潢),而且一直都是遠距離戀愛,要我跟鬼討論商量嗎?況且她當初還在準備教師甄試,代理代課的薪水不要說幫我負擔房貸,我偶爾還要補貼她一些咧 囧
雖然她後來也慢慢能接受這間房子,但是提到結婚卻總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奇怪理由拖延
等了她兩年,我下了最後通牒並設了停損點,她還是沒在去年的 12/31 這個最後期限給我回覆,所以 1/1 就毅然決然的提分手了
我 69 年次,有房有車有工作,我想我不需要再這樣委曲求全
而對方比我大了半歲,對婚姻還這樣舉棋不定,過三十了還無法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就祝福她能夠在年華老去之前找到她心目中理想的對象吧
故事說完了

重點是,這三年我這邊的漲幅其實不大,目前來看就是 26 年 37 坪(三坪公設)老公寓,大約 750w(已裝潢)
所以原 po 若執著於台北市,其實再加一些預算的話還是有物件甚至是大坪數可以選擇的!只是離市區比較偏遠一些罷了
至於這種女友,跟我一樣分了吧

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早點看破的話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
只是很多事情要重來一遍比較麻煩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