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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To airsuper大大:
謝謝您~

我的認知跟你說的一樣,
因為我看判決書(sapphire大大在2樓也早已提到)
的意思就是已把王家排除在同意票數之外。

但,如果王家有積極書面反對,"也許"建商會轉圜
但這是97年的事了!~



To Elros1224大大:
褚明男的透天店面位置,看起來應該可以排除吧?(雖然我不是專業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3123



To ian-hsu大大:
不過我還有一個問題...有人說803被804擋住可以申請"袋地通行權"
據我所知那是指王家要付錢給804地主,
如果價錢談不攏也沒辦法申請

我的疑問是,到底是多數決優先,還是提出書面異議比多數決優先?

主管機關審核地主提出的異議,
似乎也只是站在"協商"的立場,協商不成又回到多數決。

例如本案,是主管機關沒想到"803申請袋地通行權"&"另一棟申請建築線"
還是事實上不可行??(因為基地深度不滿15公尺嗎?)
Joseph5029 wrote:
事實是建商只願意給7...(恕刪)


那邊 五戶 +五車位 絕對破1.5億

絕對超過你說的7000萬

帝寶是蓋好的房子它一坪的價值
跟王家素地一坪的價值不能比較
這又牽扯到容積率的問題

最近很關心這件事
昨天新聞上有人討論如果缺王家一塊
那建築物就不方正不好看
但我心裡一職有個疑問
建築物的美觀與否是建築師的責任啊
國外的房子好看的也並非都是方方正正啊
你看大陸北京 美國的花旗銀行...
日本的房子..
如果說要美觀就不要一昧地衝高容積率..
把都市的美觀凌駕在人民的財產自由上..
我們的社會還沒如此的進步
道德觀也還未到達世界大同
我們只是每天工作的小老百姓
.為何被圈地後還要去跟建商政府反對呢
這是我們的財產自由啊..
....
在資訊的不對稱下..建商跟你談你怎麼都知道他說的都是對的
我不想都更,為何還要每天花時間找資料
如果是一樓的店面,,我每天收租收得好好的,為何要都更
建商談合建..有的客客氣氣..有的就讓你很害怕
我們的憲法不是有保障我們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如果他跟你談你害怕了..我們找警察它會理嗎
為何多數人想都更,少數人就要配合..
建商如果搞不定少數
就應跟少數好好談阿
少數說的兩億或五億
那可能是精算容積率後的結果
如果是..建商就應該買下來啊..
不然建商就不該先拆那36戶房子
讓其他人有家歸不得...
在台灣
我們要先有言論自由'遷徙自由'財產自由及免於恐懼的自由後,都市的美觀那是之後的事
我們要先有一個有"德"的建商....要做都更就要圓滿..怎樣圓滿就要考慮建商的智慧
沒有這樣的建商..那要都更..等到我們的社會更進步再來談..
地一坪可以賣到200萬簡單 大樓要賣到200太難 不要傻傻地用評述去估量

我家高雄 120 坪 可以換5間 50坪 的唷~~ 扣掉公設約剩180坪

120 X 90 萬 = 1億多 5X50X20= 5000萬 你覺得公平嗎???

bill.packson wrote:
關於為什麼不行文,王姓屋主有表示他有表示不願意也行文,可是說不願意的說法不足以代表被行政單位的人說還要說個數字,想說說個天價兩億,怎麼也不可能會答應,才會出現兩億這數字,..(恕刪)


不同意就不同意~那還開什麼口要兩億?
為什麼被判輸?不就是他開口要了兩億嗎?


還有~別在提慧根這二字了~~這兩個字從沒在您身上出現過~~真的

都更後的房子至少是以現代化法規蓋出來的
但都更前那些違章占用圈地為王的舊公寓
汽機車隨便亂停的居住環境~造福誰?
管他是不是釘子戶,
這個法案本身就違憲,
不管怎麼看建商都比王家吃相來的難看,
強買強賣拔了釘子戶,
養出一堆比地主還惡劣的建商,
而那些不就是未來的釘子戶嗎!?

最近我們家就碰到建商弄都更,
把獨棟獨戶的人當白癡耍,
管你土地價值多寡,
你是三層樓就算三層樓的價錢,
兩層樓就兩層樓的價錢,
又不是大陸土地跟政府租的,
路邊的地價只比巷子裡的多5分之1,
擺明了要靠巷內吃路邊,
還好獨戶的多,
而且那些阿婆大概市場殺價殺久了個個眼光神準沒吃成,
不然有得哭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多得就有人少得,
王家不幸的就是被吃掉的那方.....

就是拉 wrote:
那種房子 一坪4.5...(恕刪)


這言論太好笑了
第一
地主、屋主想賣多少錢,是他自己的事
我有一畝田在鄉下最貧瘠的地方想賣八億也行啊!
買方可以不買,但是不可以開個價就叫賣方吞下去

不然請偉大的政府,或是台北市政府立個法
讓人民有對房產有自由開價的權力,並且當95%的購戶開價一致後
建商不得有任何異議
反正為了95%的利益,只好犧牲那5%囉!更何況建商應該不到5%吧?
我想所有小老百姓都會大聲叫好吧

第二
如果都市更新絕對有助於整體市容改善
那我想國外一堆純樸,保有原始建物的觀光小鎮都會哭泣的XDD
當然王家的建築絕對不是有什麼歷史意義或者藝術價值

但是,這大有為的政府聯合商人以發展更新為名
拆除了多少具有價值的東西?這是值得我們去關心一下的!

人的記憶與情感,很大一部分是寄託在土地上
都市更新是好,是有助於市容並且合乎公益
但是憲法不就保障了人民的居住與生存權嗎?
我不知道"憲法"跟都市更新"條例"的權限孰高孰低
不過想想,拆除違建會跟人家說經費不足
拆除王家倒是很大陣仗...
拆違建會比拆王家貴?莞爾莞爾~
只針對文林苑都更
王家是獨立產權,它家土地開10億20億,也是它家的事,建商願不願意買單,也是建商的事.
但是建商透過法律,強取王家的地,說真的..不是土匪嗎?
建商一直在新聞說...王家一直開高價,2億,5億....怪勒, 王家的地愛開多少,這管的著嗎?

說真的,都更惡法廢除吧,怎麼修都是住戶吃虧.

josechan wrote:
管他是不是釘子戶,這...(恕刪)


如果一開始就不同意~也不要去找廠商開價二億~
會被法院判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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