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ll01 wrote:
不管王家原房子坐落多久,都不需要再申請建築線!除非他要打掉重建!
王家也沒經過私人土地,完全不影響他人私權的使用!
...(恕刪)
其他屁話我就不回應了。
你也知道王家要打掉重建時會遇到困難,房子不是三天五天,未來十年百年的子孫怎辦,到時再來罵政府無能,不替弱勢想嗎?那不就跟那些好事者煽動自殺人說,這是你的權利,只要你現在覺得開心就好,以後發生甚麼事都不用管。是啦,王家不鄰馬路,進出主要靠人行道,未來是可以違規繼續騎機車上去啦,只是搬東西辛苦點,他們爽就好,不影響其他人嘛。................嘖,目光真夠短淺的。幸好立法者不是這般水準,否則台灣慘了。
沒關係啦,大家都可以堅持自己的看法,喜歡就好。反正我們社區那個不繳管理費的傢伙也是狗屁理由一堆,什麼沒用到設施啦,不需要保全啦,樓梯間電燈壞了自己可以換啦,不接受住戶大會決議啦,排除他又不影響社區運作啦,大家打壓他啦,惡法不用遵守啦...。唉,從你的角度,真是太..太委屈他了。
你的說法與舉例漏洞百出,不合邏輯、偏執,也缺少整體法治的視野,卻喜歡指控別人跳針。唉,加油喔,我本以為你與我們社區不講理的惡鄰有所不同的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