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教師 wrote:說真的 十分佩服你...(恕刪) 不客氣~其實違建就是不對!沒什麼好說的~只是真心希望柯P不是只拿我們226戶殺雞儆猴而已台北市的違建上萬戶,他能用剩下的四年或著八年內拆光光!不要只拆了226戶就不管其他違建的問題!台北市能更好不就是當初85萬人選柯P的原因嘛~
linvail wrote:就算是不'都是'好...(恕刪) 賓狗!!感謝這位網友看到魯拉拉所謂魯拉拉般的言論魯兄想以詼諧的推論無的放矢去酸柯P卻沒有邏輯跟雅量去接受同樣的推論被酸簡單而言魯兄的深度在這段回文中盡顯無疑
平心而論,柯P能讓226違建戶自行改善是值的肯定但不用過度神化。這本來就是市長該做的。郝在任時也是每個月都有拆200多戶違建。如果柯團隊每個月都能持續拆的比郝還多那才是真本事。希望媒體後續能追蹤報導,不要讓柯p喊喊口號就算了。
柯市長這次拆違建來就是做宣傳的226戶"自行改善"然後舊違建到此為止不用講那種新違建即報即拆舊違建逐年改善的大道理台北市不過6個拆除區分隊編制工程員69人,能拆的有限(其他就是"自行改善")新違建每天都在繼續蓋~這樣拆到地老天荒也拆不完何況拆除順序還是靠"人"排出來的(晚上辛苦了,這不用講很明吧)現在蓋新違建都知道要"工程逆向"照相建檔(方便套招自行拆除)有舉發再請當區議員提供"自行改善"照片給分隊交差"自行改善"完的件再次舉發?~你說咧實情雖然傷人但拆不勝拆也根本不用拆才是硬道理
現在蓋新違建都知道要"工程逆向"照相建檔(方便套招自行拆除)這有抹黑違建處理科公務員的嫌疑, 依法拆除後要現場拍照存檔, 如果可以拿違建屋主拆除前照片充數, 那承辦此案公務員就是偽照文書了!更何況台北市現在違建查報都有立案在網頁可以查詢, 如果違建沒有拆除,檢舉人難道不會繼續追此案嗎?有舉發再請當區議員提供"自行改善"照片給分隊交差"自行改善"完的件再次舉發?~你說咧議員提供 " 自行改善" 照片交差, 檢舉人也可以繼續拍照檢舉, 何況媒體這麼多, 要查出哪一個議員護航很容易, 或許這是以前的陋習, 現階段換一個人當市長, 這些走小門的手法還有用嗎?226 既存違建依現行法令看來是改善後到此為止, 大家只要繼續注意這些只有改善隔間沒有完全拆除的是否再違規!後續如果增建就可以在檢舉,如果再犯率很高, 我到要看 KP 如何處理,
dqmj2 wrote:現在蓋新違建都知道要...(恕刪) 我說柯市長只負責訂"政策"實際執行卻是由基層的"員"甚至"僱員"來完成(跟地區糾葛多深啊!)自行改善需看有沒有風險不過是第一招第二招?當然是拆違建啦!這招"眉角"更多要拆違建當然基本都"有拆的動作做出來"~但下手程度....反正小隊人都到了現場也有"拆"違建當然可以銷案拆除各"階段"影像檔案都有只差是當天自拍還是先前他拍而已一年帳面上違建是銷案了二仟多件(真了不起)檢舉-拆除-重建-再檢舉?堵你全家?...不過是按照流程跑完而已蓋違建有要關還是罰錢嗎?沒有嘛但問問你自己~違建在北市是越來越多還是越來越少?我說北市違建已曝光已列管的不過是九牛一毛搞到誇張的違建那當然要拆另當別論(重大業績)一般的也少有人吃飽飽那麼無聊搞檢舉(更何況太多的違建不檢舉也看不到)如果不誇張的違建被檢舉~那當然先設定是同棟住戶幹的稍加推敲鎖定"對象"然後~拜託議員-顏色關係-堵你全家(文字不雅修飾掉)處理掉這種也是常用的對應檢舉處理流程
2015年1月10的新聞: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0000359-260102其中有一段:「建管處目前將2005年以後搭建的違建,列優先拆除名單;高文婷說,這類違建須全部拆除、沒改善空間。226處違建中,僅7處在2005年後有增建。如是2004年以前興建,屋主須拆至2房以下、拍照存檔。」結果226件全數「已改善拍照建檔」,沒有一戶是全部拆除的,難道連2005年以後的也是改善就可以?柯市長標榜透明公開,可是226件的照片為什麼沒有全數公開?市民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全數已改善?
豪哥大 wrote:我說柯市長只負責訂...(恕刪) 好厲害喔,堵你全家都出來了,拜託,台北市每個人都這麼有背景喔不好意思捏,就是有人被檢舉到現在頂樓只能曬雨衣而已,照你的邏輯檢舉的人都會被住戶堵到,怕怕喔,甚麼都不要作了!?你也太小看那些檢舉魔人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