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mj2 wrote:
政府只要拿捏好對舊有台北市民與有錢買高價入住台北的市民的實價課稅的差異, 就不會有台北市都是富人, 而窮人要搬出去的問題產生.
反正就是先對這幾年交易的新房子先實價課稅,既然買得起 3000萬以上的房子, 不要再裝窮喊沒錢繳稅了!
你這兩段不是就有衝突了嗎???
台北市隨便公寓都要 1500起跳~ 大樓隨便 2000起跳,就算新的3000似乎也沒多高~
就算剛好買得起但繳不起稅,沒錢的一樣要離開台北市

幾千萬錢多到用現金買~ 要檔也檔不住
問題就是有錢人才不會真的用現金買房,用1塊錢當100塊玩才是有錢人的方式
控管好貸款規則,還比較有用一點
尤其寬限期,擺明就是炒房用的,前兩年繳不出本息的房貸,我就不信第三年繳的出來
有人比頂新更有錢就出來喊我都是用現金買房

我都說拿買新房子的先開刀, 買得起新房子入住台北, 就要付得起稅!
至於舊房子若是轉賣, 若是他也賣到 3000萬以上, 要買他的新屋主就要繳點稅也合理!誰叫他要買!
而原來屋主如果因此獲利再買新房子又超過 3000萬, 一樣就再繳高額稅率.
誰叫她也獲利了!
我已經說了, 如何拿捏看執政者如何做? 要對弱勢如何保障? 也是政府要去想!
單純一點, 買得起 3000萬, 不要再喊窮, 我這輩子都還沒賺到 1000萬,記得之前有個同事貸款800萬,
每月本利和要繳4W多, 如果是貸款買3000萬的人, 貸款七成要 2100萬, 自己去算每月要繳多少?
繳得起高貸款金額就要繳高稅金, 而完全不用貸款用現金買的有錢人, 剛好可以讓他們多付出一點持有成本, 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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