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覺得台灣的法制教育要從小扎根
不能什麼都以“我不懂法律”為由
都市更新條例營建署網站就有
地籍圖 土地建物謄本 大家都可以調
自己放棄知的權利 又怪說搞不贏建商
朱麗雅羅伯茲演的“永不妥協”
不也是一個法律門外漢對抗大財團的故事
dudance wrote:
發現法律, 或是判決, 有問題, 就趕快煞車吧.
一直在根據有問題的法律或判決, 去做事情
將來法律或判決被推翻時, 所要面臨的國賠官司, 會有多少?
怎麼不再拿類似的法律與判決, 去逼台北市政府去拆其它房子?
因為連台北市政府都知道這問題, 不敢再拆了...
現在全部官司結束定讞,可以馬上拆的只有兩件。
(都更處在去年回答某市議員質詢時講的)
王家這件是其中之一。
所以說市府說先不拆只是做一做姿態而已,
真正能拆的本來就不多。
我比較想知道另一件是啥?
這麼神通廣大,王家就被拆他就沒事....
timkuan wrote:
唉~在媒體上也有教授(其中一個是所謂都更盟的,也是王家兒子的老師)在談論這些問題時?
真正的專業問題有沒有被提出來討論?
都更盟連縣市政府有拆除的「義務」都可以說成沒有,專業程度本來就二二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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