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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誰給予文林苑的建商財團有權決定誰是釘子戶?? 如果你心中還希望台灣擁有公平正義,進來簽署吧!


madb wrote:
當住戶被迫遷出 就是政府惡意拆除
當你羨慕國外整齊的市容 回頭說自己城市毫無規劃 這些不遷出的住戶就是釘子戶
當你社區可以更新 卻有百分之5不同意 他們就是釘子戶
當你家不同意 大家同意時 拆到你家 你就是受害者


如果說外國月亮比較圓,那何不看看人家是怎麼處理"釘子戶"?

看美國是如何處理釘子戶

西雅圖有個老太太,叫伊蒂絲-梅斯菲爾德(Edith Macefield),生於1921年,1966年搬進了巴拉德(Ballard)西北46街的一個兩層樓的小房子,有兩個臥室。

2007年,開發商計畫在那個地帶建造商業樓,徵地拆遷進行順利。但到了老太這裡,卡住了。老太的房子比她更老,108歲了。

美國沒有70年這一說,房子仍然可以居住。老太已經在這個設備齊全的舒適蝸居住了40餘年,對一切都很有感情了,不願搬離。

“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大問題”。開發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賠償金額,最高達到100萬,超過市值好幾倍。根據市值,老太的房子的地皮值12萬,房子值 8千。老太不為所動。英文西雅圖時報聞訊採訪她。

她說:「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錢。錢並不意味著一切。」(I don’t want to move. I don’t need the money. Money doesn’t do me anything.)

老太太沒有請律師,沒有寫信到有關部門,沒有上首都華盛頓討個說法,更沒有自己製造燃燒彈或以自焚抗議,只是對開發商說一個很簡單的詞“No”。

開發商無可奈何,只得修改圖紙,商業大樓忍痛挖掉了老太的這一塊地方。
這是一個特例,開發商極少碰到的特例,是個無法用錢解決的大問題。

!避開!開發商碰巧遇上一家釘子戶,絕對不可能動用推土機強行拆除,只能繞著走。

據西雅圖時報報導,老太從小就很固執,開發商好像很理解這種固執。工程項目的最高總監巴里-馬丁甚至關心起老太的生活。老太孤身一人,唯一的兒子早在13 歲時就死於腦膜炎。

人們也不知道她已去世的丈夫的情況。她很堅決地擋回此類問題,“不要問”。馬丁得知老太行走不便,就開車送她去做頭髮,去看病。他確保她有食品,去為她買雜貨,為她去拿處方藥,為她做晚飯,開工了,他對工人說,要像對外婆一樣對待她。

2008年6月15日,86歲的老太因胰腺癌離開人世,離開了她固守的房子。那一天,那房子依然是她的房子。

老太去世後,媒體披露了她的遺囑:她將房子遺贈給了馬丁,以感謝他在開工期間對她體現出來的友誼。

反觀我們,真的該學學,學會去尊重生命本體的自主性,而不是一味地以經濟發展為考量!
iamgod99999 wrote:
你在模糊焦點.你家的...(恕刪)


就是有這些少數人還不知道這次事件的問題

王家有完整的土地所有權
在一個民主國家下不可能為了"建商要改建大樓"就強制拆除
除非官商勾結利用公權力的行為來完成

沒想到在台灣還真的發生了
這個郝先生可真是了不起的劊子手
CleanRoom wrote:
如果說外國月亮比較圓,那何不看看人家是怎麼處理"釘子戶"?

看美國是如何處理釘子戶

西雅圖有個老太太,叫伊蒂絲-梅斯菲爾德(Edith Macefield),生於1921年,1966年搬進了巴拉德(Ballard)西北46街的一個兩層樓的小房子,有兩個臥室。

2007年,開發商計畫在那個地帶建造商業樓,徵地拆遷進行順利。但到了老太這裡,卡住了。老太的房子比她更老,108歲了。

美國沒有70年這一說,房子仍然可以居住。老太已經在這個設備齊全的舒適蝸居住了40餘年,對一切都很有感情了,不願搬離。

“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大問題”。開發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賠償金額,最高達到100萬,超過市值好幾倍。根據市值,老太的房子的地皮值12萬,房子值 8千。老太不為所動。英文西雅圖時報聞訊採訪她。

她說:「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錢。錢並不意味著一切。」(I don’t want to move. I don’t need the money. Money doesn’t do me anything.)

老太太沒有請律師,沒有寫信到有關部門,沒有上首都華盛頓討個說法,更沒有自己製造燃燒彈或以自焚抗議,只是對開發商說一個很簡單的詞“No”。

開發商無可奈何,只得修改圖紙,商業大樓忍痛挖掉了老太的這一塊地方。
這是一個特例,開發商極少碰到的特例,是個無法用錢解決的大問題。

!避開!開發商碰巧遇上一家釘子戶,絕對不可能動用推土機強行拆除,只能繞著走。

據西雅圖時報報導,老太從小就很固執,開發商好像很理解這種固執。工程項目的最高總監巴里-馬丁甚至關心起老太的生活。老太孤身一人,唯一的兒子早在13 歲時就死於腦膜炎。

人們也不知道她已去世的丈夫的情況。她很堅決地擋回此類問題,“不要問”。馬丁得知老太行走不便,就開車送她去做頭髮,去看病。他確保她有食品,去為她買雜貨,為她去拿處方藥,為她做晚飯,開工了,他對工人說,要像對外婆一樣對待她。

2008年6月15日,86歲的老太因胰腺癌離開人世,離開了她固守的房子。那一天,那房子依然是她的房子。

老太去世後,媒體披露了她的遺囑:她將房子遺贈給了馬丁,以感謝他在開工期間對她體現出來的友誼。

反觀我們,真的該學學,學會去尊重生命本體的自主性,而不是一味地以經濟發展為考量!...(恕刪)




釘子戶的勝利

◎實際案例-1
台北市(台北國際飯店) 林森北路+南京東路口
三角窗卡一間爛房子(釘子戶).....
◎實際案例-2
台北市 (西門町 TIT阿曼) 西寧南路+武昌街口
三角窗卡一間爛房子(釘子戶)......

老實說..真是醜斃了!!!
blu-ray wrote:
在台灣誰扮演"弱勢"就被同情...所以常常出現理盲濫情

在這案子裡面,建商為了整體 (建築基地的完整方正) CASE比較好賣
取巧將"王家"劃入行為固然可議,
建商也提出應有的金額補償,如果王家不想成全,
只一昧抗爭拖延浪費三年時間!
傷害了其他已拆遷戶的權益...(這些拆遷戶反而是受害者)只能苦等沒有自己房子

自私自利,只圖自己方便!!那麼"王家"就不值得"同情"!恕刪)


你自己都說建商取巧把人家不想賣的家給硬畫進去.
錯誤到底是誰造成的不是很明顯了?
況且這個錯誤不是不能修正.
我知道修正會損失很大.
但憑甚麼建商造成的錯誤.最終要王家來承擔?憑甚麼?
難道只因為建商已經先綁架了已拆遷戶?
再把建商造成的錯誤推給王家?這樣很公平?
然後自己造成錯誤的建商可以全身而退.這樣很公平?

我同意已拆遷戶也很無辜.但是冤有頭.債有主.請找建商跟台北市政府算帳~

而不是賴在王家頭上.
公理、正義不容被金錢淹沒,這是一定要支持的!
小偷, 盜匪都晚上出來混的不是嗎? 還知道羞恥心, 不敢白天出來!
我們又不是當事人,也不是那99%支持都更的人.不知道在這喊什麼燒.誰替那些99%希望都更的人抱不平呢!如果你是那99%裡面的人,你還會認為王家不是釘子戶嗎.
搞不好郝市長到時候變郝總統, 到時誰記得, 到時誰又查的了.
陳水扁特不特赦到時候再說, 但我到希望多幾個大咖的進去陪他,
選後什麼都漲, 美牛也進來, 也在談一個兩區, 都更這件事又跑出來, 監察院又還是那個活寶,
陳內閣跟劉內閣的感覺又很像, 又是跩的要死的學者, 再不就是小白兔,
每次有怎樣就是前朝的錯, 再不就是依法行政, 沒其他的說詞了嗎?
爛!
shinji0426
freece wrote:
都市更新不僅需要政府機關,而且還要財團的介入
為什麼?畢竟政府機關不會自己建設房子,而且販賣房子也不是政府機關的職責?
因此就要建築商和財團的介入,然而人家也不是白癡平白無故就一定要幫助政府機關
所以就必須要有點誘因吸引這些邪惡的資本家介入都更建設


那國宅是蓋假的? 各地方政府的國宅處是幽靈機關?

政府當然不一定要自己作工程,所有的建築工程都可以發包,重點是規劃設計,如果嫌公家設計老氣,也可以競圖,不過最重點是都更利益的分配,憑甚麼都更的利益都要歸給建商財團? 政府透過公辦都更利益取得部分社會住宅來源,才是實行社會公平正義的正辦!



CleanRoom wrote:
瞎說天下烏鴉一般黑,,兩黨一樣爛


會說這種話的大多是不敢得罪人的國民黨比較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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