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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多數人的權益一定要保障,這是5%與95%的權益評量


這種時候就知道要搬95%出來講

其他時候呢?


o湛藍顏色 wrote:
我家附近當初有建商找...(恕刪)


以前政府不能強制拆
後來修法改了~好像是住戶超過幾%以上同意~
剩下來的不同意~由政府強制拆~
所以市政府依法有據~
(真的該給市政府拍拍手~以後誰家夠有錢~就可以愛拆誰家就拆誰家
反正週邊買一買剩下幾%政府會幫忙你拆~)

不過這也不是第一次了啦~台灣真的是鬼島~啥時候都可能會發生的~
可能是為了要拉近跟大陸"區"的距離吧?
這樣子以後大家才沒有話可以說~

因為大陸區 台灣區~都是中國區~
深惡痛絕.對知法玩法者...違法違憲

真是強盜

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
這是剛剛拍的照片他們...(恕刪)
請大家看完 這個記者寫得再來批評
我見我思



既然如此,這項都更案為何無法排除王家進行?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blockquote>






黃金右腳
釘子戶應該是用來說那些"有意願"參與都更,卻又漫天開價、貪得無厭的人,

對於那些根本就不想參加都更的人,為什麼要叫他們釘子戶?這是不合理的。

bis0815 wrote:
談好室內一坪換一坪,再送1汽車位,1機車位


現在價碼變的這麼糟哦,一坪換一坪??
一般來講重新蓋是容積率增加說,
我上次聽說有建商重新蓋的,有公寓住戶是談到一戶換二戶說。



WEISS571 wrote:
建商把你不想賣的土地賣掉
還叫你釘子戶
希望您或是您親友未來都不會碰到這類的狗屁倒灶...(恕刪)


現在就有啊!變成即成巷道的土地,地主就喪失使用權,到時不賣都不行 ...
80%的人要求20%的有錢人財產均分給全國人民,可行嗎?不是要少數服從多數?

停運哀 wrote:
以前的更都是政府主導, 為了公共建設或都交通才來
現在這樣的更都是財團跟建商主導,再由市府來強行拆除
更都是財團看上了那一塊地, 向政府申請更都即可
你不覺得這麼很可怕嗎???

都更的法源中「自辦都更部份」是很可怕的惡法...

是建商的大殺器...
所以以後99%的人認為你做了壞事,那身為1%的肯定就是壞人,此為民主。
比95%多了4%,如此認定絕對合理。

所以以後下班回家家都沒了,請發揮5%的大愛犧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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