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77 wrote:2012-09-24 17:35 by lkk77學生要爭的只是,權利要均等,不能讓少數人壟斷,若王家人透過與建商談判能夠滿意建商的條件,這些學生就算很成功.要不然,以後還會有人被迫參予不合理的都更,活活的被扒層皮 合不合理,是以主觀判定,還是以客觀判定?你拿5000萬覺得合理,但你鄰居覺得該拿8000萬才合理,那麼聽誰的?以誰的認定做基準?由於每個主體都有主觀價值認定,所以都更習慣以權利變換,做為多方較為客觀的權利基準。99戶都認為換回5000萬的房子很合理,而只有我認為換回1億的房子才合理,那麼此時是該排除我1%的意見,還是該排除99%的意見?排除,不代表少數的利益會被多數所犧牲,因為無論多數或少數,其權利皆在【權利變換】機制下獲得保存。目前該探討的,不是什麼100%同意的絕對權,而是如何讓【權利變換】這個機制更符合客觀公正的多方期望。
snd200x wrote:我比較好奇學社會、城鄉的遇到這種事件挺身而出有什麼問題嗎? 這句話套用到其他系所,可以發展出很耐人尋味的結果.....例如:我比較好奇學資工、資科的,遇到台北市政府要求軟體要有鑑賞期這種事件挺身而出有什麼問題嗎?樓下有興趣造句的請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