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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ZLE是誰呢?戳破文林苑懶人包

真的是吃飽撐著
沒拆到你家當然都可以說的很好聽@@
話說回來,關開版的啥事?難道也是其中的一份子

powerkk wrote:
真的是吃飽撐著沒拆到...(恕刪)


幫樓主說個話。
要這樣放大絕的話,那大家是不是也可以問,王家的事關受害者聯盟什麼事?
文林苑一案已經成為公共政策的議題了,現在又要修法釋憲,
身為中華民國公民,關心我國公共政策議題,難道有什麼不妥之處?
要是不是當事人就不能關心,那文林苑一案就只有王家、36戶、建商和政府能談了。
我也可以合理懷疑開版大是建商或者台北市府的相關人士嗎?

整件事件已經被刻意扭曲到無關緊要的焦點上

都更法就是一種惡法、不尊重人民財產權的惡法

王家不管是不懂還是貪心

人家的土地就是人家的土地

建商沒談妥就擅自預售、就是強取豪奪

就連士林這一帶的仲介業者也說條件非常差

怎麼? 台灣是共產體制嗎? 仗著法律就可以強取豪奪嗎?

有空注意這些事情

怎麼不注意美牛跟政所稅還有油電雙漲?

都更以集相關法案

就現階段來看、能影響的人還是有限、如果真的不是關係者、不如把心力放在更貼近民生的議題不覺得比較有益處嗎?

註冊中請稍候 wrote:
案子沒有問題阿! 最高法院都定讞了!
是都更法有部分有問題!

都更法部分其實並沒啥大問題!

赧市長提出的修法意見是....
應該由法院拆,而不是台北政府拆。以免影響選票!


好啦! 後面"影響選票",是我自己加進去的。
反正法官又不用參加選舉...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ys1111 wrote:
現在感覺像是在賭場賭...(恕刪)



哇!!我好崇拜你喔!

isamuchen wrote:
我也可以合理懷疑開版...(恕刪)


如果都更法「整部」真的都是惡法,
各界學者與專家這次不會只修訂幾條條例,例如36和25-1,
直接就會廢掉整部都更法。

都市更新對於國家來說還是必要的,城市的永續發展甚至和國防安全一樣重要,
不可能因為王家一案就停止都市更新,而我國政府的財源在現在已經負債5.2兆新台幣的情況下,
也不可能重回公辦都更與都市計畫的路線,既然今天請私部門參與都更的大方向不變,
都更法自然就不可能整部廢掉。

王家請的蔡志揚律師參與的北市府都更修法版本,這次主要修了劃地同意比例從10%拉到50%,強制拆除本來是由北市府拆改成由法院代拆、地上物要清除完畢且拿到建照之後才能預售等等,就是沒把都更法整部廢掉。

廢都更法?不可能。
powerkk wrote:
真的是吃飽撐著
沒拆到你家當然都可以說的很好聽@@
話說回來,關開版的啥事?難道也是其中的一份子

若我家透天厝在沒有臨路的袋地,可是會歡迎來拆房子換產權,把地賣掉或交換,

門口連台汽車都不能停的2戶透天厝,換成大樓5戶5停車位,也比較爽一點。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都更這東西牽扯太多利益~我的立場跟版主相反,感覺建設公司就是錢都收好了!無法回頭才硬幹的!今天如果是有人沒經過你的同意把你認為比錢還重要的東西,破壞掉或拿走你作何感想!
1515151515151515

Shaw1005 wrote:
都更這東西牽扯太多利...(恕刪)


牽涉到公共利益的,常常不用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例如繳所得稅、繳健保費、繳11個月的人生去當兵、繳燃料稅、繳牌照稅、繳國民年金.....在中華民國,這種情況多得是,還有土地徵收啦、臨時動員啦諸如此類一大票,你不也乖乖遵守著中華民國政府訂下來的規矩嗎?請問王家有什麼特權例外?

再問一下,有沒有發現這次申請釋憲的是都更條列中的哪幾條條例?
強拆條款或許有違憲爭議,不過都更條例第14條有被納入釋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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