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中請稍候 wrote:
案子沒有問題阿! 最高法院都定讞了!
是都更法有部分有問題!
都更法部分其實並沒啥大問題!
赧市長提出的修法意見是....
應該由法院拆,而不是台北政府拆。以免影響選票!
好啦! 後面"影響選票",是我自己加進去的。


反正法官又不用參加選舉...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isamuchen wrote:
我也可以合理懷疑開版...(恕刪)
如果都更法「整部」真的都是惡法,
各界學者與專家這次不會只修訂幾條條例,例如36和25-1,
直接就會廢掉整部都更法。
都市更新對於國家來說還是必要的,城市的永續發展甚至和國防安全一樣重要,
不可能因為王家一案就停止都市更新,而我國政府的財源在現在已經負債5.2兆新台幣的情況下,
也不可能重回公辦都更與都市計畫的路線,既然今天請私部門參與都更的大方向不變,
都更法自然就不可能整部廢掉。
王家請的蔡志揚律師參與的北市府都更修法版本,這次主要修了劃地同意比例從10%拉到50%,強制拆除本來是由北市府拆改成由法院代拆、地上物要清除完畢且拿到建照之後才能預售等等,就是沒把都更法整部廢掉。
廢都更法?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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