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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王家、36戶--台灣正義的最後防線是誰(法院還是民粹)

市府依法行政到底哪裡做錯了我實在看不懂
大家都說法律不合理 但是當初修都更法的時候大家都沒問題 拆了再來唉唉叫
拆王家的前幾天
幾個民進黨立委質詢郝龍斌不就是一直哭他說:北市府辦事不力 文林苑的案子拖了多久還不拆
拆了王家之後 那些立委再來幫王家說市府是土匪政府 這到底什麼東西阿 誰看得懂
而且從頭到尾王家就沒有提出不願都更的書面資料
就是想吃大塊肉不是嗎??
拖到最後大塊肉吃不到 官司還打不贏
就請一堆旅遊休閒系的學生的免費傭兵來造勢阿


支持王家人出來選總統啦



明明判決書就下來了
市府不拆
就準備要被建商 已經搬出去的住戶 還有買了預售屋的消費者給告爆
你是北市府 你拆不拆嘛 說那麼多
黑色小老虎 wrote:







...................................
市府出錢????錢從哪裡來????
那台北市其他老舊社區 可以比照辦理嗎?= =
那新北市也可以跟進嗎?
那全台灣是不是都要跟進?
話說 我家房子也太舊了 也有新建築法規的限制 又沒錢
政府麻煩一下 我也要原地重蓋@@

...(恕刪)

政府再怎樣沒錢,也輪不到當事人去擔心。
到是那些外面進來買的,才應該要擔心錢拿不拿得回來。
當然最好的狀況是建商願意賠錢了事!
不過這應該不可能吧!

marcus200115 wrote:
要是王家是高手的話,...(恕刪)


50億??
那是貪財,不是高手
王家有建築專業背景不是嗎??
王家是袋地且長期經由他人土地出入
走法律途徑王家已經敗訴了
依法早該強制執行都更
是要死守家園還是價碼談不攏????
明明有建築專業背景,卻在記者採訪時一派天真的哭訴被壓迫
呵呵...
抱歉,看不慣王家不代表挺建商
我對肋羊沒什麼感覺
五隻羊倒是挺討厭的
個人是比較好奇啦!!

為何當初王家開高價的時候,不乾脆市府用強制徵收的方法,直接用公告地價的方式徵收王家的土地

然後再高價賣給建商,然後國庫賺錢,畢竟當時法律程序也跑完了,政府理當應該可以介入

既然都更是政府的既定政策,那不就跟一些建設一樣,可以進行強制徵收啊,如果這種抗爭可以合理

那一堆被強制徵收去做一些有的沒的也可以要求賴著土地不走不是

有些被徵收去做道路的到現在連錢都沒拿到,政府只落下一句,財政困難.....

那些人不就比王家更可憐

只是不懂....既然整個法律程序都完成了,不是法院也判決了..

另外...公文書在政府機關的做法就是...有寄就算,不管哪一黨執政都一樣,沒收到是你的事

這一點很賤,但是人家是公權力,罰單只要寄了也就算數,沒收到沒看到照片怎麼申訴也沒用

如果王家可以以沒收到文件為由翻盤,那很多人都可以去把那個沒收到文書所罰的罰款要回來了

(這個小弟剛收判決,人家就這麼寫...有寄就算.退回也算有寄..只能摸著鼻子繳了)


在很多現實狀況沒變以前,不論黨派誰做都一樣,官部門永遠都是官部門
AKG K240mk2 /K240s /K240DF /K240m /K240
拿同意都更之30多戶之住戶(已二年多無家可歸,未來仍遙遙無期)來比較,更顯得建商可惡阿!!

Willien Chen wrote:
個人是比較好奇啦!!...(恕刪)

個人更好奇了
法院判決書已經有寫同樣地址法院的就收的到
建商的公聽會 就沒收到 這是哪招?
結果社會上卻支持這種人
真是怪哉 跟以前教育教的完全不一樣
因為很多人都愛假裝沒看到嘛
哈哈哈哈哈哈哈

killy_chu wrote:
政府再怎樣沒錢,也輪不到當事人去擔心。
到是那些外面進來買的,才應該要擔心錢拿不拿得回來。
當然最好的狀況是建商願意賠錢了事!
不過這應該不可能吧!


如果政府沒有預算來源 是不可能免費幫這38戶重蓋的
那是不是要跟這38戶收?

那如果有找到錢幫他們免費重蓋
請問全台灣其他老舊社區是不是應該比照辦理?

蓋一棟房子說貴不貴 說便宜也不便宜
一坪算5萬塊好了 蓋個90坪就450萬
那是怎樣
鼓勵大家都一起來亂 這樣可以凹政府來蓋房子 不要錢的.






黑色小老虎 wrote:

如果政府沒有預算來源 是不可能免費幫這38戶重蓋的
那是不是要跟這38戶收?

那如果有找到錢幫他們免費重蓋
請問全台灣其他老舊社區是不是應該比照辦理?

蓋一棟房子說貴不貴 說便宜也不便宜
一坪算5萬塊好了 蓋個90坪就450萬
那是怎樣
鼓勵大家都一起來亂 這樣可以凹政府來蓋房子 不要錢的.

...(恕刪)

最主要還是要看建商有沒有良心啦!
剛剛GOOGLE一下文林苑的基地狀況
轉貼一則相關

無知民粹終將害慘王家人與文林苑住戶
http://blog.udn.com/marvinfann/6298834?f_ORDER_BY=DESC&pno=3&


基地在重建規劃時
必須要將相鄰沒有建築線的土地或四樓以下建築一同列入考量
在我看來王家的地沒有建築線就形同畸零地
一定要透過協商來處理
偏偏他又不參加協調
又開價2億,這樣算是不同意嗎?


現行法規之下
強制拆除依的就是中央的都市更新條例內的規範
對貪婪的地主的最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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