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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文林苑建商有動作了


ccloudsky wrote:
這想法有點可怕

其實王家事小 法令事大

不對的法令該修正

人權還是該被重視

獅子大開口是他的權利


獅子大開口是他的權利?

可是王家說他們自始至終就是不要都更,他們沒有獅子大開口.......

RAULK917 wrote:
哇, 原來都更成功率...(恕刪)


就跟您說要慎選品牌!
選錯品牌, 成功率為0...

您每次都選錯品牌嗎?

您習慣每次都更都失敗嗎?

不然幹嘛大驚小怪!

貓咪最可愛 wrote:
獅子大開口是他的權利...(恕刪)


更正

就算獅子大開口
也是他權利

^^ sorry用詞太武斷
又拿公共利益出來壓人??

把你家抄家繳入國庫抵全民稅賦

每個人稅可以少繳0.000001元

再怎麼少都算一個數字
全民少繳稅算公共利益嗎?

可以抄你家嗎?


那您覺得目前市場上, 有哪間"品牌", 其都更成功率"令人滿意"的~

killy_chu wrote:
就跟您說要慎選品牌!
選錯品牌, 成功率為0...

您每次都選錯品牌嗎?

您習慣每次都更都失敗嗎?

不然幹嘛大驚小怪!
預售屋 就是那樣 沒有建照就開賣 就是罰錢 沒有二話

王家 就是毀損 不然看有沒有鄉民的汽車界我拒依下看看

還有怪手不是實施者的八 給人家噴成那樣


這件事情我得到的結論是:

自己家以後假如有都更的時候~千萬不要簽同意

我可不想變成那36戶

在01上有人還會給你安一個罪名:自己要都更,應要鄰居也一起都(奇怪,都更範圍是我在規畫嗎?是我在決定王家要不要納入嗎?)


bi10235 wrote:
兩億又怎樣?
你就不要買樂透,也不要對發票,要不然跟王家有甚麼不一樣??
(恕刪)


我真的沒買過樂透和對發票

adwer wrote:


以建商來說
如果王家土地可以納入
就可以多賺錢
甚至也不用擔心損鄰的問題

說真的
建商如果沒錢可以賺的話
怎麼會讓原住戶出土地就好
拆除及新建都不用花到一毛錢
蓋完還可以分到房子
如果真的有那麼感心的建商
請告訴我
我馬上貸款買房子

(恕刪)


這就是法院判決的意思! 了解! 建商要求拆除-->合於都更法!

聽起來也很合理, 但是為何執行下去狀況那麼多?

建商在要求好市長拆除前, 心裡有沒有覺得都更法定得怪怪的?
王家可是合法產權且受憲法保障!
王家的房子因為建商您要多賺錢,就把他給拆掉!
上面這句話, 請repeat 唸三次!

如果建商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狀況, 只能建議-->把那律師換了吧!!!

ccloudsky wrote:
更正

就算獅子大開口
也是他權利

^^ sorry用詞太武斷


獅子大開口~是他的權利

但是假如他真的有獅子大開口

我希望他可以承認,直接說那是他的權利,不要說是捍衛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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