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oudsky wrote:這想法有點可怕其實王家事小 法令事大不對的法令該修正人權還是該被重視獅子大開口是他的權利 獅子大開口是他的權利?可是王家說他們自始至終就是不要都更,他們沒有獅子大開口.......
那您覺得目前市場上, 有哪間"品牌", 其都更成功率"令人滿意"的~ killy_chu wrote:就跟您說要慎選品牌!選錯品牌, 成功率為0...您每次都選錯品牌嗎?您習慣每次都更都失敗嗎?不然幹嘛大驚小怪!
這件事情我得到的結論是:自己家以後假如有都更的時候~千萬不要簽同意我可不想變成那36戶在01上有人還會給你安一個罪名:自己要都更,應要鄰居也一起都(奇怪,都更範圍是我在規畫嗎?是我在決定王家要不要納入嗎?)
adwer wrote:以建商來說如果王家土地可以納入就可以多賺錢甚至也不用擔心損鄰的問題說真的建商如果沒錢可以賺的話怎麼會讓原住戶出土地就好拆除及新建都不用花到一毛錢蓋完還可以分到房子如果真的有那麼感心的建商請告訴我我馬上貸款買房子(恕刪) 這就是法院判決的意思! 了解! 建商要求拆除-->合於都更法!聽起來也很合理, 但是為何執行下去狀況那麼多?建商在要求好市長拆除前, 心裡有沒有覺得都更法定得怪怪的?王家可是合法產權且受憲法保障!王家的房子因為建商您要多賺錢,就把他給拆掉!上面這句話, 請repeat 唸三次!如果建商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狀況, 只能建議-->把那律師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