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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到底增進多少”公共利益”?

sapphire wrote:
當然是拿同個案子來看

很明顯是網頁弄上數字的時候寫錯了
管立委抓個小辮子做文章,應該去調整個核定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來質詢
...(恕刪)


不合法就是不合法!
這案子一起頭,就是不合法!

killy_chu wrote:
這案子一起頭,就是不合法!


真的是太好笑了

gladiator wrote:
唉,跟愛裝死的人無法...(恕刪)

偽造跟誤植可是兩回事
該數字怎麼看都像是因為搞錯數量單位所造成的誤植
你既然覺得是偽造,那就讓法律說話吧,反正是不是偽造也得法官說的算,鄉民們說的不算
63210 wrote:
文林苑都沒有問題的話...(恕刪)

建商並不擁有土地所有權,所有權還是原住戶的
建商只是依法取得代理實施都更的權利而已

sapphire wrote:
當然是拿同個案子來看...(恕刪)

所以說大家的智商都沒問題啊,一眼就能分辨出來該數據應為搞錯數量單位所造成的誤植
怎麼就是有些人的智商分辨不出來呢?
cazando wrote:
建商並不擁有土地所有權,所有權還是原住戶的
建商只是依法取得代理實施都更的權利而已...(恕刪)

上法院去自訴呀!
最新建商公布的資料

公共利益的部分是 0
cazando wrote:
所以說大家的智商都沒問題啊,一眼就能分辨出來該數據應為搞錯數量單位所造成的誤植
怎麼就是有些人的智商分辨不出來呢?...(恕刪)

誤植是您說的算?
還是路人甲說的算?
不要再搞理肓好嘛!

有沒有偽造文書,是法官說的算。

cazando wrote:
所以說大家的智商都沒...(恕刪)

就那麼剛好不小心寫錯了
也那麼剛好自由心證誤判了
你信我就信
你不信我也不信
killy_chu wrote:
誤植是您說的算?還是...(恕刪)

我完全同意啊
誤植你要告他甚麼罪??偽造文書可就有刑事責任了
所以我在144樓說過了,你又何必多此一舉拾我牙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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