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30235 wrote:但是建商先把那36戶...(恕刪) 是阿~一切就是建商搞的鬼阿就算已經取得那36戶同意但不要忘了建商同時也把王家劃入所以~如果就事論事~這樣不就是土地還未取得完全嗎!?這是不是等同於故意行為!?你懂我說的嗎!?然後利用一些刊登廣告洗腦社會大眾和那36戶說王家是釘子戶逼王家就範這就是那建商的惡質行為!!所以那建商的做法是很么壽的~
立場不同 評論的角度當然也不同法理上 郝市府或許有依據站的住腳情理上 作為似乎有點惡霸相信都更本來是美化市容的好意當利財團益牽扯上政治這就變得相對複雜反正不管怎樣這件事情兩方都有人聲援!只是希望這種場面不要再出現了...
jedimaxima wrote:王家在那時候選擇不出聲就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了(或者是有簽同意書打算之後再和建商談條件)然後談不攏再來搏取社會大眾的同情...(恕刪) 前提是人家一開始根本不想玩遊戲是誰準許可以事先"圈地"的然後在說人家不出聲代表放棄權利傻了阿~~就好像林北一開始就不想換妻結果對方貪我老婆美色擅作主張把我加入了換妻名單裡林北當他是瘋子 不想理他結果他竟然說 如果你不出聲那就是表示同意我上你老婆結果帶一票警察來我家床上硬是上了我老婆這叫人情何以堪阿~~(我這次的PO文犧牲真大)
相信就是有違憲的疑慮才讓北市府拖了三年而不敢動手,現在拆了搞的民怨沸騰。假設北市府來個不變應萬變繼續拖下去,後續演變推測如下:王家繼續保有房產但建商倒閉,已拆房的36戶仍在外流浪,原住戶有人想不開自殺,加上北市某老舊社區因防火巷狹小,逃生救災不易造成嚴重傷亡,輿論開始倒向要求加速都更進行,但又怕建商唯利是圖於是採行「公辦都更」一切由政府主導,但政府效率可想而知...唉~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