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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除釘子戶是正確的


jedimaxima wrote:
都更同意書是會用雙掛...(恕刪)


是啊!

寄給 管委會了啊

透天還有管委會 真是超棒的!
tim30235 wrote:
但是建商先把那36戶...(恕刪)

是阿~一切就是建商搞的鬼阿
就算已經取得那36戶同意
但不要忘了建商同時也把王家劃入
所以~如果就事論事~這樣不就是土地還未取得完全嗎!?
這是不是等同於故意行為!?
你懂我說的嗎!?

然後利用一些刊登廣告洗腦社會大眾和那36戶說王家是釘子戶
逼王家就範
這就是那建商的惡質行為!!

所以那建商的做法是很么壽的~
立場不同 評論的角度當然也不同
法理上 郝市府或許有依據站的住腳
情理上 作為似乎有點惡霸

相信都更本來是美化市容的好意
當利財團益牽扯上政治
這就變得相對複雜

反正不管怎樣這件事情兩方都有人聲援!
只是希望這種場面
不要再出現了...


jedimaxima wrote:
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恕刪)

贊同+1
jedimaxima wrote:
王家在那時候選擇不出聲就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了(或者是有簽同意書打算之後再和建商談條件)然後談不攏再來搏取社會大眾的同情

...(恕刪)


前提是人家一開始根本不想玩遊戲
是誰準許可以事先"圈地"的
然後在說人家不出聲代表放棄權利
傻了阿~~


就好像
林北一開始就不想換妻
結果對方貪我老婆美色擅作主張把我加入了換妻名單裡
林北當他是瘋子 不想理他
結果他竟然說 如果你不出聲
那就是表示同意我上你老婆

結果帶一票警察來我家床上硬是上了我老婆

這叫人情何以堪阿~~

(我這次的PO文犧牲真大)






相信就是有違憲的疑慮才讓北市府拖了三年而不敢動手,現在拆了搞的民怨沸騰。
假設北市府來個不變應萬變繼續拖下去,後續演變推測如下:
王家繼續保有房產但建商倒閉,已拆房的36戶仍在外流浪,原住戶有人想不開自殺,加上北市某老舊社區因防火巷狹小,逃生救災不易造成嚴重傷亡,輿論開始倒向要求加速都更進行,但又怕建商唯利是圖於是採行「公辦都更」一切由政府主導,但政府效率可想而知...唉~無解...
jedimaxima wrote:
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恕刪)


只能說... 能都更..躺著幹..住豪宅..不把握.. 怪誰!

四個字... "應該細厚"!


支持鏟除釘子戶.
clark9527 wrote:
你真的不懂就別亂說,...(恕刪)

jedimaxima wrote:
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恕刪)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很棒啦!!你想表達什麼,別一直po文想現什麼...

改天拆你家時立場可不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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