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6

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不是新大樓林立就是代表有做好都市更新,一個城市的美也是可以用
很多具有悠久歷史的建築物來呈現的。

所以我個人認為都更得議題如果完全用多數決的方式來決定是不合理的
,占到便宜的只有建商而已。

gishileh wrote:
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恕刪)


任何理由都無法強求壓迫搬拆住在那裏已經六代的平民百姓
都更如果只是滿足多數人的利益
犧牲了普世價值基本人權
那所謂的惡法亦法配合警察權無限上綱

想想你就是那個相對少數你將呼天喊地都沒有用
看看許多先進國家的例子

並不是完全沒有解決的辦法雙贏和降低對抗
無能的政府從禽流感瘦肉精一國兩區塑化劑高房價..
你心裡只有一個說法 就是反正倒楣的一定不會是我

自我感覺良好來逃避

google搜尋一下國外所謂為釘子戶如何善後雙贏
法律如果能解決天下事 那世界為什麼還是那麼亂
律法只能讓人知罪 無法讓人稱義

自以為多數就是正義 我願與您們用莊子的話
共勉之

多數往往只是多數利益不是相對正義 真的


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 拘於虛也..

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 篤於時也..

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 束於教也!


沒有辦法跟住在井底的青蛙談論海洋之大.

這是因為牠受到生長和居住環境的限制.

無法跟夏天的蟲子談論冬天的冰霜.

這是因為牠受到生命壽命短暫的限制.

而無法跟思想偏頗或彎曲之人談論真理之道.

也是因為他們受限於教育和成長環境的限制.




pkpkkeigo wrote:
都沒有人想過一個奇怪...(恕刪)


沒錯, 整個流程不合理, 明顯是建商為了利益不擇手段, 台北市政府不是笨到當人打手就是暗地裏不知有什麼交換了? (茶)

icewalker wrote:
龍斌:不能為2戶 讓其他36戶有家歸不得(恕刪)


都沒有人想過一個奇怪的問題嗎?

建商跟王家根本就還沒有談妥

其他住戶就乖乖地先搬出去租房子了喔

如果是我起碼也要等大家都同意都更了

這案子真的可以執行 我才會搬出去阿

還有人不同意都更或是條件還沒談妥的情況下

其他住戶就搬出去租房子 租了兩年.....

根本就是自己蠢 關王家什麼事?

如果其他住戶在這件都更還沒確定前都沒有搬出去

台北市政府還能用"其他住戶已經等很久了"這個理由去強拆嗎?

--------------------------------------

有聽過一個案例

在談新產品的開發案

老闆跟客戶還沒談妥條件

客戶也還沒答應要把訂單給這位老闆做

那位老闆就先設廠、開模具、設生產線

結果後來客戶決定改跟別的公司合作

這個老闆虧了上億

這樣是怪客戶沒道義 還是要怪老闆自己蠢
電視上看到那95%同意都更的人出來哭訴
他們等了三年了還不能住進新家 也是很可憐
但是卻怪錯對象了 被建商利用了
當初只要重新劃地 這些95%的人老早就有新家住了
只是建商已經把地都賣出去 騎虎難下 不能重劃
該怪的是建商不是王家人
其實在中國待久了

有時候會覺得其實專政的好處就是不會有像文林苑一案

在中國的很多土地合同裏都有這一條

如國家需要可以無條件收回

可是

這案子應該在民主國家..台灣吧..

題外話‧‧‧

只怕都更後過高的房價讓人卻步,無法進駐‧‧‧變成死寂的空城,大家都搬到郊外去,中共打來時又上演一次空城計
ISBN : 9789862769713
不知道最後民怨火燒太大, 會不會又抬出八年遺毒
扁維拉預備牛棚熱身囉
都更完房價一定上漲

你是否會再來講

我要


房子美

又要房價低


那你可能要叫市長

都更完的房價照公告地價賣喔~


我覺得郝龍斌不會白目到這種程度,如果能協調建商將王家劃出去,沒有理由不這麼協調。

但是一直沒有人有完整的說明,希望有人能幫忙解惑一下。

小弟個人猜測:
1. 是因為一開始把他們包在都更計計畫內時,王家沒有參加說明會,導致建商以原案送審,取的建照並預售完畢後無法回頭?

2. 還是因為法規問題,王家兩戶必須被包含在此都更計畫內? 又是哪條法規? 好像有人提到消防法規,是因為這個嗎?
  • 37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