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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a290861 wrote:
我倒覺得~這釘子戶千萬不要拆(跳過都更)~請直接列為一級古蹟~除了屋內不能住人外~也不准買賣~及過戶~既然對房子這樣有感情~那就保持原貌~供後代子孫憑弔O


要不要先搞清楚始末 再來說風涼話??
http://katinkr.wordpress.com/2012/03/17/%E3%80%8C%E9%83%BD%E6%9B%B4%E9%87%98%E5%AD%90%E6%88%B6%E3%80%8D%E8%83%8C%E5%BE%8C%E7%9A%84%E9%97%9C%E9%8D%B5%E5%A5%A7%E7%A7%98-5%E5%88%86%E9%90%98%E5%8C%85%E6%82%A8%E7%9C%8B%E6%87%82%E5%A3%AB/

又不是不拆他們家就蓋不成
賤傷來訪 王家已經說不參加都更了
是賤傷擅自賣預售屋的好嗎?
改天你家莫名其妙要被拆了
而且賤傷跟你說預售屋已經完售了 沒你的份
你快搬走吧 我要蓋房子了
你還會說一樣的話??

你親戚不想住爛房子是他的事
人家王家可是整修過 住爽爽的
狀況差很多 好嗎???
等建商房子蓋到一半,跑去那邊自殺,把它變凶宅,看這建商怎麼賣???
那些打造刀劍為耕犁者,將為沒做這事的人耕田

karta577384 wrote:
又不是蓋馬路
為什麼建商可以拆別人房子......(恕刪)


聽過既成巷道沒有,幾戶人家只要通行慣了!就可以強迫地主放棄使用權,這條路還不一定是唯一一條喔!



wumiller wrote:
為什麼可以動用警察來協助建商? 警察薪水好像人民付的耶


警察只是奉命行事,你別把公親變事主。
王家不是釘子戶

是被為了獲得更大利益的"建商及其他住戶" 強迫劃入都更範圍

市府強拆令人心寒
莫名其妙, 什麼叫做釘子戶, 還以為是在極權國家哩!

過去, 建商如果想要買一塊地, 就得付出該地主出的價格!
現在, 有了政府授予"都更"這塊無冕金牌, 建商除了省了那筆錢, 同時更省了原本該花錢顧工人拆除的費用, 因為政府搶著來當拆除義工.......然後他兩者都說, 這是依法執行!
我也聲援那2戶
建商可以這樣霸王硬上弓嗎?
都說不賣了
硬把人家的土地拿去賣

提一個20年前的市地重劃案,台中港商店街(臨40米路)後面那一大片,將商店街整個劃入,要求全部拆除,之後因區域規劃,至少須500坪以上土地才能重蓋,整個就是為財團量身訂做,逼大家將台中港最精華區拆屋賣給財團,案子公佈在公所小角落,7天生效,還好有人閒閒看到,發動大型抗爭,才把商店街劃開。

mobisucks wrote:
不懂法律的人一定會被...(恕刪)


我倒想知道懂法律又能改變什麼呢?
沒權沒勢力
家還是被拆
您大可看看王家在走司法途徑時遇到什麼困難
有太多太扯的判決了

如果每個人都那麼冷默事不關己
政府想幹麻就幹麻囉?
我家有一樓跟2樓,想改建
但3樓支持,4樓不想花,請龍彬哥派軍隊來幫我把4樓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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