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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財產還是要守住房產 真讓人難決定阿~~


weifenglo wrote:
不是只有單純分財產的...(恕刪)


法官只會看遺囑

以及法條法理,並不會因為是女兒照顧父母,而遺囑給兒子

法官就會留一點給女兒,從來就沒這回事...

既然房子名下在原樓主上,你已經立於不敗之地

姐想回來分錢,不外乎就是缺錢,這和我姐是一樣的

但你大可以不理她

真的和你感情好的姐姐,應該知道自己已經是嫁出去的人

還要回來分根本不存在的遺產? 說不太通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守住你父親的血汗
房子已在妳名下
而已你姐也享受過甚至也拿了嫁妝
連房子也想要
那祖先是他在拜拜嗎
沒錯法律上她可以分
但是是遺產也就是過世當時的所有東西
如果他要分你名下的房子請她問下律師
真的要分就算清楚
她從出生到自己能賺錢大約一千萬
嫁妝二百
祖先神位無價
請她分靈請一份牌位回去共同拜
再還一千二百萬的一半六百給你
750-600=150
給她一百五十萬前提請牌位
朋友守著那份記憶是你的責任
也可以出租 租金收入再與姐姐來分
如果你不缺錢花用 可以讓姐姐拿到的比例高一點
約定等她拿到的金額超過750w(760w or 780w之類的) 買斷她的繼承權
當然要考慮房子是否容易租出去
而且最好一切都要在租出去之前談妥並白紙黑字的立約
免得將來要是租得好價 或是房價又如你所願的大漲
到時候又是一場紛爭了
agree your comments.

dulinsu wrote:
如果姐弟關係不錯,那...(恕刪)
驢子哥 wrote:
版主你好~不知道你有...(恕刪)


+1
驢子哥講到重點,
姊弟感情不錯,
為什麼沒結婚前不計較,
一說到要結婚就急著來討750萬?

因為母親本意留給姊弟兩人,
但現在掛樓主名下,
結婚完成登記後,
樓主萬一有個三長兩短,
權利就全部歸老婆所有,
即使只有結婚一天,
老婆能取走老媽所有遺產.

我的建議,
不賣房子,
改成一人持分一半,或是設定750萬抵押給姊姊,
往後分期付款還姐姐這750萬(感情不錯姐姐應該不會計較利息),
轉固定帳戶留匯款紀錄.
這樣比銀行借省利息,
萬一三長兩短,老婆要處份,還是需補足剩餘款給姊姊.

通常姊弟感情不錯,
等到婚後老大老二生下來,
姊姊看財產繼承有人,而且生活比較困難,
很可能提早把持分轉移或塗銷抵押設定.
我覺得應該找銀行來估價,而不是找賣房子個公司來估價,找銀行估價可以孤出最真實的一面也可以確定你可以跟銀行貸款的金額,找賣房子的公司雖然可以賣更好的價錢但需要時間,在賣的這段時間你要找房子住開銷又會增加而且成交後還要扣成交手續費如果賣1500萬實際拿到前會低於1500萬你姊拿750萬那不就吃虧了。
kikiii wrote:
身邊的例子A
家長過世 剛結婚的女兒馬上就被兒子以"家長已不在 此處不是妳娘家"為理由
把行李都扔出去 鎖也換掉
房子價值3千多萬 打從過世那一天起就再也進不了自己家門
女兒是可以申請強制分配遺產 問題是房子掛兒子名
只要兒子手腳快賣掉 女兒一毛都拿不到
...(恕刪)

這個例子A,有個問題
既然是"房子掛兒子名"
那有什麼好賣不賣的問題?
房子就是屬於兒子的,沒有什麼繼承不繼承的

好像很多人都搞錯了
只有"父母名下的財產",在其過世後,才有所謂分配遺產的問題
依中華民國的法律,不管是兒子女兒,每個人都依法有權分到一份
意思就是,如果有3個兒子,2個女兒,不管已婚未婚
每個人可以分到1/(2+3)=1/5
當然,若父母其中一個還在,那其中一方可以依夫妻財產共有,先分走一半
然後剩下的一半,再由父母及孩子共同來分
就是剩下的1/2再由(5+1)=6人來分,每人可分得1/12(父母其中一方及5個小孩)

但是!!!但是!!!
如果房子財產已經登記在兒子或女兒的名下
那依法,這房子或財產,就是兒子或女兒的,哪來了什麼分?

上述A例子,既然房子是在兒子的名下
那兒子幹麻要賣房?房子本來就是他的,誰也拿不走
女兒申請強制分配遺產?兒子還活得好好的,哪還什麼遺產分配?
女兒本來就分不到,兒子不用手腳快啦

但反過來說,這個哥哥或弟弟也太沒親情倫理了
這個姐姐或妹妹,也不用想太多,人還是要靠自己啦

當然,這個姐姐或妹妹,可以針對父母的遺產,去要求遺產分配
該幾分之幾就拿幾分之幾,其他兒子名下的,就不用多想了
很高興樓主有這個心要分姐姐 代表本性敦厚

反之姐姐的心態蠻可議的 房子都已經過戶給弟弟了

如果她有意見 那當初老人家沒有之前為什麼不提??

現在老人家上天做仙了 才提分財產

樓主老母親交待房子不要賣 要留傳下去 給姐姐有個娘家

說真的 根本不用分 因為樓主姐姐真的很差勁

人不在 親情就不在了 先拿個七八百萬

親情擺明是不一定要了


建議樓主要堅持立場

只有兩個做法

第一 是不用分 因為房子是登記樓主名下


第二 是跟她講清楚 媽媽當初說房子不能賣

要留傳下去 但姐姐要分 給個兩百萬摸頭一下

如果不願意 那她一毛都不要拿
前面舉了一些例子
好像大家都覺得女兒是回來爭產了

那我再舉個例子

女性朋友國中畢業讀夜校開始半工半讀
一個月16000全拿給家裡再跟媽媽拿零用錢
他哥哥弟弟在讀書很少打工過
就算有也沒拿半毛回家

後來出社會他拿2/3給家裡
3萬給2萬一直到出嫁後每個月還給8千

中間他媽買了兩間套房給哥哥弟弟
還買了一台轎車給弟弟說方便以後出去玩方便
朋友也沒說話

後來她媽過世前
爸爸把媽媽保險受益人只寫哥哥弟弟
媽媽說女兒付出很多
至少她的身後錢女兒要有一份

後來媽媽過世後
哥哥和弟弟跟說他說:把錢再拿去保爸爸的保險好了
朋友已經嫁人也說沒關係就這樣吧
結果他爸爸把自己保險的受益人一樣只寫哥哥和弟弟
朋友後來知道後有說問為什麼保險受益人他沒有?

哥哥竟然回答說你要那麼多錢幹嗎?
後來還是說會把他在加上去(之後有沒有我朋友也不知道!他沒問!)

之後哥哥弟弟娶老婆分家

原本那間給弟弟因為哥哥買了一間房子說弟弟要照顧爸爸所以給弟弟
朋友也沒意見

但是!

有天朋友在娘家看娘家(不是繞口令!)
晚上九點多弟弟竟然對他說"我要關門了你還不回家嗎?
當時朋友媽媽去世不過3個月!

朋友哭著離開後來打電話對我說
他從16歲開始工作到快30才嫁
給家裡的錢自少將近300萬
她哥她弟一毛都沒拿多少(因為他們是男的)
搞到最後媽媽過世不過3個月
連回娘家看個電視都被人趕出去

即使到現在
他每個月還是拿5000給他爸爸
和他哥哥弟弟給的一樣多

所以要看情況
誰知道父母老了
到底真的是拿到財產的哥哥弟弟會照顧
還是已經嫁出去的女兒在服侍?

對!一堆人說女兒是潑出去的水!
有天你們老婆要是那邊有繼承權的時候!
我想他的兄弟也是這樣想
大家也最好不要有叫老婆去爭取得念頭

要是你有女兒也要好好教育他
有本事不要回來跟自己的兒子要
有種去夫家那邊搶

看到現在
人喔!
到頭來還是只想著自己的多







房子就賣掉錢分一分吧!
不是單純你們姐弟倆的問題,也不是親姐弟感情好不好的問題,因為加了別人進來就是不一樣,比如你的姐夫、比如你將來的妻子…
家長長輩才剛過世,就一大堆親戚為了錢的問題吵翻天,說穿了就是等著分錢,誰也不肯吃虧,我有切身之痛。錢是身外之物,再吵下去破壞了兄弟姐妹的感情不是更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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