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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都市更新的意義先去了解一下,是指殘破老舊的房子妨礙都市景觀所以才有都市更新,

但是文林苑的案例是前幾年才翻新過的透天,外觀來說一定是不符合需要美化的定義,

除非你的地區景觀的意義就是整個街廓的房子都長得一樣才叫做美觀,

另外,本文中提到的釘子戶其實大多都是指價錢沒談攏,但是有更新意願的,

但王家從頭到尾都沒有~

沒有人希望住在殘破不堪的家園,都更的是可以執行的,但是在台灣這個地方,

只要有無良的建商跟不想惹事的官員,最後加上貪得無饜的炒房客,

都更嘛,不也就是一個單純讓房價翻倍的工具罷了~


rockmafia wrote:
可是這次是只有兩戶反...(恕刪)


請你搞清楚

這兩戶是透天厝

那36戶它們要都更

可以自己去蓋阿

地不夠可以去圈郭元益阿

別再說這兩戶是釘子戶

大林埔事件後....
我以為房子買在城市比較好,不會被拆.
沒想到台北市也有文林苑事件.
他奶奶的...
官逼民的地方無所不在
Benny Peng
說真的,如果要說老舊建物醜的話,那為何不乾脆修個法,規定建築物的使用年限呢?一旦年限到了屋主就得自行拆除,再不然由政府強制拆除。
文林苑這起事件說穿了,就是因為少了王家這兩戶,根本無法達到都更獎勵所需要的面積,才得應拆人家的房子,這就是官與商阿。

gishileh wrote:
如果大多數人都反對都更 那當然 政府 建商今天的行為就是鴨霸 這我沒話說
可是這次是只有兩戶反對 其他都已經在外面租了三年的屋子的乖乖住戶
當他們都跳出來聲援市府儘速拆除時 你可以就說這些人是建商打手嗎?
他們也只不過是要一個安身立命的新家 不是嗎?(恕刪)


都沒有人想過一個奇怪的問題嗎?

建商跟王家根本就還沒有談妥

其他住戶就乖乖地先搬出去租房子了喔

如果是我起碼也要等大家都同意都更了

這案子真的可以執行 我才會搬出去阿

還有人不同意都更或是條件還沒談妥的情況下

其他住戶就搬出去租房子 租了兩年.....

根本就是自己蠢 關王家什麼事?

如果其他住戶在這件都更還沒確定前都沒有搬出去

台北市政府還能用"其他住戶已經等很久了"這個理由去強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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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聽過一個案例

在談新產品的開發案

老闆跟客戶還沒談妥條件

客戶也還沒答應要把訂單給這位老闆做

那位老闆就先設廠、開模具、設生產線

結果後來客戶決定改跟別的公司合作

這個老闆虧了上億

這樣是怪客戶沒道義 還是要怪老闆自己蠢


janus1911 wrote:
房子醜, 要強拆! ...(恕刪)
又高又有光害產生.日照權又被剝奪....
要去了解到,這就是你們選出來的市長,反正他出來都只會說以法行事
好好想一想,他這樣做,可以用什麼方式來好好表達,人民的憤怒
今天發生在台北市士林,
明天同樣的手段可能會發生在台灣任何地方,
當有一天發生在你家時,
你只能欲哭無淚...

gishileh wrote:
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恕刪)


先搞清楚問題的點在哪

今天王家的土地產權是由"王家獨立擁有"

結果卻用其它沒有這塊產權的人表決說這塊地要被都更,強制賣掉

這哪招?

自己的地別人還能來決定去留
很合理?
改天建商到你家跟你說
你的四周鄰居都決定賣掉你家
你只能接受
不能反對..
明天來拆

你還會覺得很合理?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Lancelot0315 wrote:
不拆~ 那36戶要抗...明知道人家不是錢的問題不肯賣,硬要把人家的土地劃入自己建案,還在未取得土地下就把預售屋賣光光,再花錢登廣告把那兩戶貼上釘子戶標籤。
然後市府也配合拆。....(恕刪)


沒錯!!!!
這種不要臉的建商與政府...標準官商勾結!!!
王家明明就是產權獨立!!!!

台灣的都更根本就不是都市更新計畫,只是配合建商蓋房子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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