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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出打房的好方法


skype.jian wrote:
天助自助者,請不要喪失鬥志,到MOBILE01上面看看文章,會有一些不一樣的想法。
不知道有那位網友知道如何發起連署的,想辦法讓朝野兩黨一起來正視房價問題,政治手腕解決房價過高,是一個可行的方向,呼籲網民們一起站出來,用選票唾棄無力解決高房價的政黨。


選票有用嗎? 不管投那一黨那一派
他們都需要財團的支助.獻金.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道理沒聽過嗎?
這些既得利益者(政客、財團) 有權又勢更有錢
小老百姓以何為侍.

訴諸媒體... 也是緩不繼急...
Skyflyer wrote:
台灣人為何熱衷炒房 ?
因為炒房的資本利得不用扣稅, 上班所得要扣稅, 遺產也要扣稅, 中獎也要扣稅.....


誰說炒房免稅的...

台灣稅法裡頭一間房子買賣所得分為兩部份
房屋的部分, 基本上除非可舉證, 不然是不管有沒有漲價, 都依房屋的評定現值乘上一定比例(台北市29% 高雄市19% 省轄市13% 縣轄市10% 鄉鎮8%)作為房屋交易所得, 併入綜和所得稅課稅
土地的部分, 是依兩次買賣間的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 採累進稅率, 分別是20%、30%、40%
(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則不管漲價多少都是10%)

其實這一系列裡頭很多人都沒搞清楚狀況
前面有人說美日是實價課稅
其實美國跟日本和台灣的土地增值稅的課徵方式是一樣的, 都是用評定價格課稅

前面也有人說新加坡是用市價課稅
基本上新加坡絕大部分的土地都是國有地, 房屋轉讓只轉讓居住權, 根本沒有土地轉讓問題
何來市價課稅...


台灣房屋交易並不是不收稅, 也不是土地公告現值和地價差太多
(台北市在每年度公告後的地價大約是市價八成, 是全台灣公告現值跟市價差異最小的地區)
最主要的問題是, 台灣土地公告現值是一年調查一次

由於公告現值是一年調查一次, 所以土地只要持有超過一年, 公告現值有調整過, 土地增值稅就免不了
只是現在很多短線客, 房屋持有一兩個月就轉手, 有的房子一年轉手四五次
這些在兩次公告期間轉手的就課不到稅, 最後整年度的增值稅就落到倒楣的最後一隻老鼠頭上

目前行政院是有要求縣市政府對於地價波動快速的地區, 可以機動調整公告現值
不過基本上縣市政府人力有限, 很難作得到這項要求

躺著也中槍 wrote:
我們現在的政府與中國...(恕刪)


問題在如果是因為這樣導致大家都得去國外工作來降低房價的話
那你慢慢做夢吧
我可沒興趣到外國或大陸工作去做外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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