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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dirtypoint wrote:
不對, 內政部是此法...(恕刪)


根據憲法第十四章第一百七十三條 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引述已退休大法官 吳庚

法律一經公佈即推定為合憲, 除了釋憲機關經過繁雜的審查程序宣告違憲外,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說法律是違憲的。甲機關問乙機關某法律有無違憲,豈不可笑?

http://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274475115970290&id=118795611538242 
釋憲曠日費時

房子已經被拆了,笨蛋的當事人才會在一切方法都用盡之前去主動提釋憲,傻傻的等結果

k.k2001 wrote:
不解?
怎東森新聞說海砂屋都更賺很大?
海砂屋搶辦都更!房價翻 住戶、建商賺
台北市內湖路一段一棟大廈被市政府列為海砂屋,台北市政府下通牒要求190戶要在今年7月29日前搬離,現在至少有兩家建商搶著要幫忙這些海砂屋住戶改建,看中的就是改建新大樓之後,建商至少能獲利將近八億!





內湖路一段,座落於內科! <--有利可圖!!貴!!

老媽子的房子,在內湖路2段與金龍路口! <---無利可圖!!
而且,只是列管,沒有危樓!

shng wrote:
釋憲曠日費時房子已經...(恕刪)


那就是說可憐的當事人不願意當笨蛋
所以要跳過法律程序用政治解決?

如果說今天臺北市政府做錯了
就要用錯誤的方法對付他?

這種方式有效沒效還不知道
請先了解這種方式絕對不可取
不管任何原因今天有人被逼急了出此下策
我不是當事人也很難說什麼(重點是說了無用)
可是我絕對不能原諒使用這種方式還理直氣壯大聲嚷嚷的人
當笨蛋已經被欺負到幾乎無路可走

總是有一天會學乖的

很遺憾現下台灣的社會就是這樣

逼得人只能在法律容許的範圍之內極盡所能的去保護自己

自己沒碰上唱高調很容易

自己變當事人的時候試試看忍不忍的下
tearstain_han wrote:
引述已退休大法官 吳庚

法律一經公佈即推定為合憲, 除了釋憲機關經過繁雜的審查程序宣告違憲外,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說法律是違憲的。甲機關問乙機關某法律有無違憲,豈不可笑?...(恕刪)


實務上 行政機關一直都自行認行有否違憲、合憲
行政法院也一直 對實質有否違憲 自行裁決


大法官 在 解釋文 外 的質疑 解釋
法律效力跟路人甲 一樣 ,都無法律效力

並不會因為貼在臉書 就有法律效力

如果 吳前大法官 對於 實務上 有意見的話
也應該申請大法官 解釋 行政機關 自行認定違憲合憲
是否侵犯 憲法173條

如果吳前大法官 認為違憲
就應該 替王家 寫一篇釋憲文
前大法官 的份量

寫釋憲文 是最佳的人選


在臉書寫的 只是退休寫爽的
得到一堆贊 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也不會改變任何事情


突然想到某一位 還用 臉書治國
唉 ~









59478 wrote:
內湖路一段,座落於內...(恕刪)

所以那個報導只是個個案囉,不過還真讓人誤解為是通案
台北市政府跟內政部 都無法對都更條例直接請大法官釋憲

只有 行政院 跟 立法院有資格


釋字第 527 號

(三)直轄市、縣(市)之行政機關執行中央委辦事項,本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揮監督,如有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見解歧異,其聲請本院解釋,仍應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九條之程序提出。又地方行政機關依職權執行中央法規,而未涉及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權限者亦同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9 條 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應經由上級機關層轉,上級機關對
於不合規定者,不得為之轉請,其應依職權予以解決者,亦同。
終於有人 要提釋憲了
這點 個人倒是替反對黨 立委加分一下
相較於執政黨 從市政府、內政部 執政黨立委 的釋憲 都是喊假的

新聞 已冷掉了 ,還記得提釋憲案
一般都是新聞熱 民代很關心
一冷 就忘了這件事


聲請條文也很正確
因為 真正的關鍵 是22條 多數決 是否違憲
22條是違憲
則25-1,36 都不用玩了

若是22條認定違憲,那都於宣告 都更回到過去 100% 同意才能都更
我個人猜測 大法官 會解釋 不違憲,強調要依比例原則 正當法律原則點點點
類似解釋強制徵收的解釋方式



不過以個案來說 ,大法官 審個半年 一年 是很正常的
樂揚 & 36戶 是否會傻傻的等到 大法官釋憲出來
這個我是不太相信

而在無違憲宣告,法律是推定合憲
樂揚 只要在 大法官解釋前 挑個黃道吉日
要求 台北市警方驅離 現場的抗議人員
觸犯刑法 強制罪現行犯( 妨礙樂揚 合法施工 的權利)
台北市政府是無法躲的

除非台北市政府 用釋憲中 撤銷文林苑 的 建築許可
不過 這又嚴重侵犯 36戶 同意戶 的財產權

難不成這36戶不是台北市民
而是台北死民





http://news.cts.com.tw/cna/politics/201204/201204170982682.html
文林苑爭議 立委提釋憲聲請
真的趕快釋憲出來....以後要怎麼走...也才有個依循阿....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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