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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年底即將失業的人 wrote:
站出來是很好,但是請...(恕刪)


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什麼不對嗎?能否說明一下?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lelotw wrote:
重點是這次文林苑都更...(恕刪)


嫌人家房子老舊就拆,那全省的老街那麼多,是不是應該全拆了
剛辦完燈會的鹿港 一大片老房子,是不是該拆了

我不覺得過度的建設是一種美

都更後台北市蓋一堆豪宅給有錢人住,一般百姓只能住郊區
現在很多人連郊區都買不起,政府開始就叫人用租的
以後連租都租不起,是不是要百姓搭棚子就好
看完一整串只能說



不介入

但是對於部分網友的回答



不管正方或反方
不管站在當事人或建商
充分表現了嘴巴上的同理心


lelotw wrote:





有人愛醜房子當然可以!但支持王家我能得到什麼?一棟醜房子?

...(恕刪)


一棟醜房子?雖然它被拆了,但它不只是房子,而是代表居住權利、正義!

這是一份公道正義的精神,不是物件!

(其他再扯王家有沒有作什麼的,其實不用了,如果政府無法幫人民在理法之間維護公道、正義?那麼人民作什麼會有用?)


5478ant wrote:
先幫你更正一下.是五...(恕刪)

不好意思,我也幫你更正一下。
不參加就會被排除於"權利變換"外,
當然,也就是無法選屋,抽房。
也就是:
只有等拆除後
拿錢走人(永遠離開原居地);或跟建商買他蓋好的樓。
也就是,無法拿房(分配的5房)
這才是正解,對吧。

如上有錯誤的話,請指教。
March ~ 賣周杰倫 演唱會入場卷
對於一些貪婪且迂腐的釘子戶把它拆掉是剛好而已,這種人真是阻礙市容進步的寄生蟲.
法院判決都下來了,政府亦是依法行事,不知道一堆人吃飽太閒去現場不知湊什麼熱鬧?
唯恐天下不亂的好事之徒,打著正義的旗幟去伸援,其實這些人正頂著法律對幹,這叫哪門子正義?
建議政府硬起來,以後再遇到這種抗爭,就依妨礙公務起訴好了,莫名奇妙~
所謂惡法亦法,有疑慮就請修法解決,沒修改前請遵守法律,別把人民的自由無限上綱,人人不守法是會天下大亂的!!

雷帝司尖頭鰻 wrote:
看來妳很想拿妳所謂的...(恕刪)

他對老房子沒感情.
所以你的假設很有可能成立.
看到還真多人說在這說風涼話!今天如果拆的是你家看還會不會用這種口氣說話!
很多東西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這很明顯就是官商勾結,尤其那個無能台北市長更
是仗著自己任期要到亂搞一堆事情,這種人會有報應的!
這些當權者,那天因為"都更"連祖墳都被挖了
被日後的當權者說這都是合法的
大家 再來評評理
都是局外人 我們又不是王家的人 怎麼知道王家心理在想啥

還有拜託郝市府 不要搞在都市更新了 這種事怎樣做都會被罵

就放給它爛 等到台北市民發現自己居住的城市落後其它城市或比不過國外的

到時候就會有人拿錢拜託你幫忙~都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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