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otw wrote:重點是這次文林苑都更...(恕刪) 嫌人家房子老舊就拆,那全省的老街那麼多,是不是應該全拆了剛辦完燈會的鹿港 一大片老房子,是不是該拆了我不覺得過度的建設是一種美都更後台北市蓋一堆豪宅給有錢人住,一般百姓只能住郊區現在很多人連郊區都買不起,政府開始就叫人用租的以後連租都租不起,是不是要百姓搭棚子就好
lelotw wrote:有人愛醜房子當然可以!但支持王家我能得到什麼?一棟醜房子?...(恕刪) 一棟醜房子?雖然它被拆了,但它不只是房子,而是代表居住權利、正義!這是一份公道正義的精神,不是物件!(其他再扯王家有沒有作什麼的,其實不用了,如果政府無法幫人民在理法之間維護公道、正義?那麼人民作什麼會有用?)
5478ant wrote:先幫你更正一下.是五...(恕刪) 不好意思,我也幫你更正一下。不參加就會被排除於"權利變換"外,當然,也就是無法選屋,抽房。也就是:只有等拆除後拿錢走人(永遠離開原居地);或跟建商買他蓋好的樓。也就是,無法拿房(分配的5房)這才是正解,對吧。如上有錯誤的話,請指教。
對於一些貪婪且迂腐的釘子戶把它拆掉是剛好而已,這種人真是阻礙市容進步的寄生蟲.法院判決都下來了,政府亦是依法行事,不知道一堆人吃飽太閒去現場不知湊什麼熱鬧?唯恐天下不亂的好事之徒,打著正義的旗幟去伸援,其實這些人正頂著法律對幹,這叫哪門子正義?建議政府硬起來,以後再遇到這種抗爭,就依妨礙公務起訴好了,莫名奇妙~所謂惡法亦法,有疑慮就請修法解決,沒修改前請遵守法律,別把人民的自由無限上綱,人人不守法是會天下大亂的!!
都是局外人 我們又不是王家的人 怎麼知道王家心理在想啥還有拜託郝市府 不要搞在都市更新了 這種事怎樣做都會被罵就放給它爛 等到台北市民發現自己居住的城市落後其它城市或比不過國外的到時候就會有人拿錢拜託你幫忙~都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