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4

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kuoyuan1 wrote:

王家想多賺點錢不是罪惡。
建商想多賺點錢也不是錯誤。
同意戶享有免費的新房子住更是人之常情。
...(恕刪)






我只是很好奇,4個月前那個和我辯論房價高漲的人到哪去了?

現在變的大家都想賺點錢都不是罪惡錯誤了


依舊很好奇,3個月前有人大談政府強拆是違憲的人也到哪去啦?

法令修改了嗎? 強拆依舊在阿? 為了大家想多賺一點?


我也好奇,兩個多月前跟我大談文林苑消防通道有問題的人也到哪去了?

奇怪? 文林苑變更設計了嗎? 怎麼現在忽然想賺點錢就不管消防通道了



我也覺得的好奇怪,上個月跟大家激動辯論說 台北市政府沒有跟王家協商沒有遵循程序的人又到哪去了?

奇怪? 我有看到協商了嗎? 想賺點錢忽然程序正義又不重要了?

還把鄰居賴家人又拿出來鞭打一次的人又到哪裡去了?



現在大家都是人之常情,

本來4個月前我就說是大家都是利益相爭

就是有人要硬扯到居住正義房價高漲,

為了自以為的正義,到處罵人不懂,自己亂扯法規

真的好奇怪啊,王家人說甚麼做甚麼永遠都是對的,別人都是邪惡的,都是建商派想拿人財產,我真的是服了這些變色龍。

AL168 wrote:
一開始是建商該去吵
...(恕刪)


這.....

建商要去吵??

建商不是貪婪又無良嗎?
怎麼會奢望建商主動將你排除呢?

另外王家是什麼時候在吵啊??

一開始知道要都更時?
協調會時?
公告期?
還是文林苑建案已通過時?

最後再問個問題

如果是你遇到了這種鳥事

你會在什麼時候提出反對?

mltr wrote:
最後再問個問題

如果是你遇到了這種鳥事

你會在什麼時候提出反對?


亂入~~~
當知道自己賺不多的時候~~~

自爆 別理我~~~

AL168 wrote:
"王家只是貪婪,談不上狗急跳墻
貪婪不是罪,建商也貪"

以上都你說的啊, 現實得到的結果是拆了王家的房啊
扎扎實實的兩棟耶. 這是大部分的人一輩子都賺不起的,

可是有些人不知哪來的莫名堅持, 一定要法律上的正義
跟他說法律不一定是對的, 說了又不聽
我跟這些人沒有深仇大恨啦, 只是舉例
應該是沒有到問候的地步吧
你千萬不要隨便亂入哩



這次的重點訴求是在理字啦
要都更的談好後自己去都更啊
談不好的就不要都更啊
就這麼簡單
覺得有畸零地條款不得不都更
騙誰啊, 不會去吵去鬧喔
法律不合理你就要呆呆地去遵守喔
就像我舉的例那樣
你要吞下去嗎?
政府有錯當然找政府啊


但千萬不要利用政府的錯
找百姓下手
因為你找錯了對象


王家要吵,都更審議的時候就要吵
審議的時候默不作聲,乖乖的讓都更案通過
等到都更案通過了,要跟誰吵啊
王家的房子被拆了,可也結結實實的換來5房五車位
如果對這個條件不滿意,幹嘛不再都更案審議的時候吵個夠,反對到底啊?
這個道理,你到說說看

不同意都更就在審議過程表達反對意見,這個法律你覺得有問題嗎?
更何況,法律對不對,好不好,不是你說了算
saaaad wrote:
我只問拉,文林苑這種類型的都更案是可以私底下談條件嗎?...(恕刪)


權力變換同意書是簽假的?你保證同意戶每個簽的條件都一樣?

saaaad wrote:
別到時候又不滿意了? 又要高喊正義,超難看的。

我對文林苑的發展很滿意,都更法修法了。政府承認王家的土地所有權,並且公權力不再介入。樂楊面臨同意戶的最後期限,得到應有的壓力。

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好消息?但我真的已經很滿意了。

至於saaad,文林苑現在的發展你滿意嗎?有臺階就快下吧!

handymanSG wrote:
王家要吵,都更審議的...(恕刪)


默不作聲絕對不代表同意... 否則那些同意戶簽什麼同意書?
王家態度確實可議, 可議到法官會認為他們沒有正常主張他們權利...

但是, 這並不代表樂揚不是"強奪王家土地"..
因為王家自始自終根本沒跟樂揚合意過... 若有, 請告訴我他們達成什麼協議?
如果你認為沒有, 也可以當"同意"戶, 那麼, 為什麼建商還得跟同意戶簽同意書..

同意書簽訂的目的又是啥? 這些都是很簡單的邏輯..
不會因為法官說什麼, 或判決什麼, 有什麼改變....

"強盜"的定義不是法官在說的, 他只能主張王家不能再吵...
但不表示樂揚是經過王家同意才進行都更的..

既然沒同意,就是強盜, 就是搶奪, 合不合法不能改變這事實...!!
就像k大說的, "合法的強盜"就是要王家賤賣自己家土地而已....

--------------------------------------------
文林苑36戶(樂揚建設)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與樂揚建設想要的,
王家被強迫賣地, 興建文林苑給樂揚建設及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


mltr wrote:
這.....

建商...(恕刪)


當然是談不攏的時候啊

不然哩

答應都更就表示要白白送土地給建商喔?

那為何不是建商要白白送房子給住戶呢?

兩者在後續期間談不攏

本來就可以退出

況且放棄王家的, 是建商喔

因為他不同意王家出的價



一開始都更時

只是意願書

而不是賣土地

僅表示可以談

而不是說契約建商說了算


kuoyuan1 wrote:

權力變換同意書是...(恕刪)


+1, 我也很滿意現在的情況

建商的重點是趕快取得三方的共識吧

拖越久建商跟住戶損失越大

我們...就隔山觀虎鬥啊

以此為鑑, 知道以後要怎麼都更了

建商要吃人, 住戶也不是省油的燈

這麼重大的交易

要謹慎才是

AL168 wrote:
答應都更就表示要白白送土地給建商喔?

那為何不是建商要白白送房子給住戶呢?


你說的跟事實相差甚遠

都更是建商出資金,原住戶出土地
沒有白白送土地,也沒有白白送房子

AL168 wrote:
+1, 我也很滿意現在的情況

建商的重點是趕快取得三方的共識吧

拖越久建商跟住戶損失越大

我們...就隔山觀虎鬥啊

以此為鑑, 知道以後要怎麼都更了

建商要吃人, 住戶也不是省油的燈

這麼重大的交易

要謹慎才是


這個我完全同意
在社會上,任何的交易,都需要謹慎小心
貪婪無罪,可是如果不小心,很可能就偷雞不著蝕把米
建商如此,王家亦然
  • 13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