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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mcu_master wrote:
有誰還記得在下所題的那首籤詩呢? 那是多久的事了?


籤詩!!!!

哇~沒想到M大的修行到可以神靈降乩的喔?

失敬,失敬。

斗膽問一下是那尊神明出的籤詩?



ZZZ ing wrote:
當然忘記了! 那麼...(恕刪)


久遠前的沒跟到,
近期的有你這一句:
ZZZ ing wrote:
一句話: 根據台北市畸零地處理辦法,王家是可以不被強制都更的!


而我是這樣回應你的:
清音 wrote:
要講法律嗎?
OK,
那就來講法律,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與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相比,
條例優先適用。




swordallen wrote:
趕快請建商去找王家取得同意比較實在
不然, 排除王家也行

36戶不要再被建商牽著走哩
施壓建商才是王道
...(恕刪)


建商和王家的對談,一直是進行式。
Erichuangtw1980 wrote:
建商和王家的對談,一...(恕刪)

這個大家都知道。

大家還知道,王家和建商的態度仍然不變
建商一直強調依法不能排除王家,所以強硬的要王家接受原來的條件。
王家仍然強調不變賣祖產,等著建商軟化。

現在就比誰氣長了。

這些幫著建商的同意戶,基本上搞錯施壓對象,應該還有一段流離失所的日子。

kuoyuan1 wrote:
些幫著建商的同意戶,基本上搞錯施壓對象,應該還有一段流離失所的日子。...(恕刪)


看看建商有沒有機會達到和王家討論出結果吧,

開版只是澄清都更受害者聯盟之前挑動抗爭的謊言,不必想太多。

Erichuangtw1980 wrote:
看看建商有沒有機會達...(恕刪)


你還是先停止說謊再來說王家

肥貓宅男 wrote:
你還是先停止說謊再來...(恕刪)


你們目前都不再把懶人包當真,卻說讓你們了解懶人包騙人的貼文是謊言?
Erichuangtw1980 wrote:
開版只是澄清都更受害者聯盟之前挑動抗爭的謊言,不必想太多。

明明開版只是用更多謊言來包裝建商的惡行
這點大家有目共睹,的確不必想太多。

kuoyuan1 wrote:
明明開版只是用更多謊言來包裝建商的惡行
這點大家有目共睹,的確不必想太多。...(恕刪)


還是面對事實吧,把和你不同意見的發文說是謊言,可是卻迴避開版內容的討論??
95年6月,樂揚董事長於部屬協調失敗多後親自拜訪王家,提出替代方案,還是被拒絕了。所以說事前樂揚未參予王家未表達反對都是錯誤的。

都更過程中唯一的正式文件,王家開價兩億,樂揚理都不理。直接以公共利益為原因採用多數決。現在營建署正式確認文林苑毫無公共利益可言,多數決的合法性在哪裡?

營建署說有排除王家的解決方案,但因為樂揚不答應,所以北市府無法執行。

消防局也表示當初未實地勘驗消防巷道不足四米,有所疏漏。

北市府也說王家的土地產權仍然為王家私有。

監察院認為都發局審核老舊建築的標準亂七八糟。

請看,公共利益為0
轉在自營建署 以下是文林苑公共利益的價值
提供公益設施(都更#44(1)Ⅱ)面積 0.00 ㎡
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都更#44(1)Ⅴ)面積 0.00 ㎡
協助開闢或管理維護公共設施或捐贈經費(容獎辦法#5)面積 0.00 ㎡
歷史、紀念或藝術性建築物保存維護(容獎辦法#6)面積 0.00 ㎡
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容獎辦法#7)面積 0.00 ㎡
綠建築設計獎勵(容獎辦法#8)面積 0.00 ㎡
更新單元規模獎勵(容獎辦法#10)面積 0.00 ㎡
其他配合都市重大建設面積 0.00 ㎡

消防通道寬度

台北市消防局針對爭議表示,最大型的雲梯車寬2.5米,3.2米的道路雖可以通行但相當勉強,且這條通道緊鄰士林橋而非平面道路。 另外針對有關消防車勉強可開入巷道但不合現行規定(4米)的質疑,消防局表示文林苑規劃案在審議過程中,的確有推派代表出席會議,但因一般都更設計審議過程中,並非每個案件都有現地勘查,所以可能是因為這樣才會有所疏漏。

另外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於市府受訪表示,土地所有權是王家所有

都更制度問題多 內政部遭糾正

我也學你輪迴一下,滋味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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