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diator wrote:審批就是要負責查證了...(恕刪) 你的觀念根本錯誤審批是不負責查證的,假設某方偽造文書,審批的單位是不負查證責任的但事後如果發現有偽造文書的事實,則核准事項無效,某方需承擔法律責任
cazando wrote:你的觀念根本錯誤審批是不負責查證的,假設某方偽造文書,審批的單位是不負查證責任的但事後如果發現有偽造文書的事實,則核准事項無效,某方需承擔法律責任...(恕刪) 如果不實資料是建商提出的,那建商不就違法了?原來文林苑都更案一開始就不合法,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killy_chu wrote:有人提出不實資料?是...(恕刪) 老實說,只有沒腦子的人才會認為該案能創造兩兆多的利益我認為該數據根本是誤植,把億給誤植成兆,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但你如果硬要拿這數據來質疑該都更案合不合法,也要看這個數據有沒有連結關係也就是說,這個兩兆多的數字是不是造成都更案成案或不成案的主要原因我看不出來這錯誤的數字與本案有任何連結關係,要有關係的話王家早提啦,還需要你提?
cazando wrote:老實說,只有沒腦子的人才會認為該案能創造兩兆多的利益我認為該數據根本是誤植該都更案合不合法,要看這個數據有沒有連結關係也就是說,這個兩兆多的數字是不是造成都更案成案或不成案的主要原因我看不出來這錯誤的數字與本案有任何連結關係...(恕刪) 又多一位網路法官了。是誤植嗎?,等法院判決出來再說吧!原來這都更案一開始的提案,就有問題!
gladiator wrote:唱高調?你確定你的腦...(恕刪) 可惜的是你不代表政府公權力,也不代表立法機關所以你說的毫無參考價值,因為只能代表你自己的意見國賠案要能成立必須要有能歸責於國家的事由你覺得哪些問題是可歸責於國家的?
cazando wrote:你是說你嗎?你一直都在網路判案不是?法官的判決書你都不採信了,你不是法官誰是法官?...(恕刪) 兩兆耶!到時蓋不下去,現在那80戶,光分這兩兆就夠了。法官的判決書,承認王家為獨立產權。合法獨立產權,憲法保障!
killy_chu wrote:那後天會不會拆我家?...(恕刪) 等要拆你家的時候,你可以學郭元益,千萬不要學王家啊,這樣你家就不會被拆了但是如果你無論如何都要學王家........那你的擔心就是必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