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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誰會想要用一棟老透天去換個全新的公寓?
還得繳一輩子的管理費... 拿自由換拘束?


即便多數人都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來換取其它利益,
也不代表所有人都必須接受犧牲自由來換利益。


既然是個透天厝,就代表可以輕易的劃分開來,
頂多就是不要蓋在那塊私有區域上就是了,
何來影響95%人的權益?何來貪婪索價?


分文未取,僅悍衛自由,卻被冠上貪婪污名,
以預售屋方式盜賣他人土地,大賺百億的建商反而獲得政府支持,公理何在?


都更法有很大的問題...........

由於有收聽飛碟鄭村棋的中午節目...所以有討論到這件事

都更核心是建造更好的都市環境...問題是摩天大樓才是必然的結果嗎

是不是台北所有地方都變成101大樓才罷休

依現行都更法...建商看上你的地...只要取得多數決...你就非賣不可

郭源益的地...我想建商動不了...所以排除在外了....


現今以金錢補償作為手段的事情層出不窮....

是不是今天有錢的大爺覺得你的小孩可愛...想買回來養....只要付出金錢補償....你說不也得照辦

說白一點...都更法...是站在照顧居民還是照顧建商呢?.....


營建署 處長...一切依法辦事....一句話就了事......

放眼望去沒幾個官是真的父母官了...........

如果這兩戶是可切割於都更案之外....為何不排除在外呢?....

也就是這兩戶不都更.....都更案還是可以做的...所以不影響其他住戶的權益....

那位何主管單位及建商不朝這方面努力呢?....一切都是為了5個小孩啊
lelotw wrote:
幾年後,看著王家入住...(恕刪)


所以被強暴完後,拿到強暴犯的合解金,就該開開心心的感謝人家強暴你?

還是被強暴完就該終身愁眉苦臉的過日子?
為什麼可以動用警察來協助建商? 警察薪水好像人民付的耶
看別人怎麼做事的吧~~~
http://sloanwang.wordpress.com/2011/06/08/%E7%9C%8B%E7%BE%8E%E5%9C%8B%E6%98%AF%E5%A6%82%E4%BD%95%E8%99%95%E7%90%86%E9%87%98%E5%AD%90%E6%88%B6/
原來都更有這麼多眉眉角角,不能一概而論

學了不少知識,謝謝各位大大的PO文

雖然在網路上己經起不了什麼作用

不過我還是想表達我支持王家,他們不是釘子戶,請不要抺黑善良老百姓

CC1311 wrote:
多數人的權益一定要保障,這是5%與95%的權益評量,「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的權益」。外界只關注2戶拒絕拆遷戶,但其他36戶早於2年前就遷出,等待了2年期待透過都更入住新家。

民主社會絕對是有任何的聲音存在,但是如果真的是5%的人影響了95%的權益,請問應該要如何取捨呢?
那這95%的人可否上街頭抗議因為5%的人的堅持而無法入住新屋????

看看台北市滿街的破房子破公寓吧
都市那麼醜陋

今天你都更又不是沒給房子,拆免費的


違反國家利益

都市更新的意義

美化市容的意義

整體城市競爭力的意義

該修法好好改一改

拆到我家,如果在同地點換一戶新的給我當然好阿

台灣人就是理盲又濫情
問題不是出在"釘子戶"的人權,請問政府造橋鋪路什麼時候問過人權了?
一條路要從你家的地過去~最好是能說你不賣!!

最重要的問題不是什麼多數決,什麼釘子戶
重點在於~這是建商主導,政府幫忙的案子
請問都更成功了以後,誰得利?

住戶固然有利啦,房價上漲,全新的房子,生活空間等等
重點是什麼?真正龐大利益在建商!!
會有多少利益我不知道
但是一件都更案動輒10年以上
請問沒有"很大"的利益誰要去玩??

如果今天都更是公辦的
建商只是招標來蓋房子,蓋完驗收後只有工程款~
都更後的利益由原住戶和政府國庫依一定的比例平分
請問需要75%的多數決嗎?
請問會有人聲援"釘子戶"嗎?

大家不爽的點不在於某幾個"釘子戶"的權益
大家是看不慣政府和建商還在連合炒作房價!!!
這種強取民宅的事,還是法官認可的哦!
英明啊!
大家拍拍手,鼓鼓掌!
郝龍斌現在只落得圖利財團的市長名聲@@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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