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脆瓜 wrote:禁治產又不是單方姐姐們同意就禁治產這個兒子不同意還是不能禁治產....現在連遺產都要全部家人都同意才能分了...(恕刪) 這我就不知道了..不過他老爸的錢.名下存款.房產.我同事確實是沒辦法動....
weifenglo wrote:樓主要先講清楚到底他...(恕刪) 房屋都登記在樓主名下了,還分什麼遺產...人家分遺產是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父母亡然後要分割繼承這棟房屋你現在根本房子就在你名下你還鳥你姐幹嘛? 給她10塊錢買個糖吃吃...我說真的
kelly590 wrote:你沒法笑很久的.遲早...(恕刪) 其實這是其來有自的,女兒如果沒嫁,分配繼承是理所當然的,一旦嫁出去的話,該爭取的應該是夫家的繼承。現在的立場就如同版主夫人。畢竟傳統就是決定在誰延續香火,說是老掉牙的觀念也無可厚非。結論:姐夫夫家不是一貧如洗,就是嫁了個賣龍眼的(早期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