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問題 依法跟我也沒關西 你是私人的 你自己去協調 我很忙 快下班了
法律沒有要求我要協調阿 那你們兩方就去鬥八 我隔岸觀火就好
反正案子有沒有 我薪水都照領 辦公室1片合協
realeric wrote:
要改由法院 那要有執...(恕刪)
ctaihsu wrote:• 本案更新後價值19億35,322,222元• 本案更新後面積4113.03坪,車位93部
• 地主實際分配權利價值8億73 ,997,570元• 地主實際分配坪數1749.45坪、車位45個
• 樂揚分走2363.58坪、車位38個→現在價值一坪65萬,車位250萬=16億3132.7萬• 樂揚審定成本8億63,294,685元加管理費2億0,372,093元,共計10億67014778元• 可超賣差價獲利5億64,312,222,可超賣差價增值幅度52.88%• 樂揚收了買屋者預售款,建案又可以貸款,依私下合約,究竟有無支付那些搬離地主的租金補貼?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府都新字第09830575300號核定版權利變換計劃書
樂揚建設申請公權力介入代拆,為其可賺得超賣價差5億,這5億元尚未包括審定成本中浮報的金額,實際上的獲利粗估恐約有10億之譜。
我沒有胸部 wrote:
呵呵 我知道我不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