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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五戶 147坪

現在那棟新房子 一戶不到30坪有可能嗎


王家分到 五戶 147坪

有可能嗎 一戶不到30坪 還沒算公設呢

icewalker wrote:
雖然法律不保障睡著的人,
但小老百姓怎麼會知道那麼多!?

政府應該主動去協助看小老百姓有無需要協助,
而不是將無作為當成立場公正。
擺明就是協財團!


很多事不是一句"怎麼會知道那麼多"就一點責任都沒有。
假使真的在意更應去尋找一切能解決的方法,而不是兩手一攤。
何況此次的王家任何資源都稱的上不虞匱乏,實在無法用"不知道"三個字來帶過。
希望政府主動協助,也要自己先提出才行;什麼都不做就要人主動幫助,全天下恐怕沒這麼好的事。
antu_c wrote : 如果不考慮法理與現況, 也不要討論王家之前搖擺不定的狀況, 而不與其他住戶一起堅持不都更...


就95% v.s. 5%來討論 "有95% 的人要維持兩岸現狀, 有5% 的人要跟對岸統一",

因為為了要顧及5%人的權益, 所以這棟大樓的人多數是會認同要被統一的囉..

是這個意思嗎 ??

單拿95% 與 5% 來討論很奇怪, 您說是吧!

如果只訴諸感性訴求, 而不去理性瞭解真實的情況, 結果就是一堆熱血的年輕人

被貪心的政客或貪心的人利用...(恕刪)




老兄他們不是同一大樓 是獨户獨棟
王家是被都更先斬後奏
劃進來才跟那一票人投票
你怎能投赢他們懂嗎

中國13憶跟你統獨投票你未投就輸了

greatektw wrote:
2012-03-30...(恕刪)

假設...屋主長年旅居國外
房子也未請他人看顧
當然任何文件都傳達不到屋主
試問是否這屋子就會被強制徵收跟拆除
無表達意見視同同意是這樣嗎?

icewalker wrote:
雖然法律不保障睡著的...(恕刪)



關於這一點我也覺得很不妥

條文應該修改成建商必須以存證信函通知

且政府單位在收到都更案時必須主動提供居民法律協助
報馬仔 wrote:
老兄他們不是同一大樓...(恕刪)

你不劃進來,王家的房子還是要拆啊,那不如劃進來,你王家還可以分一億咧
現在王家還不是爽爽住免費旅館,等著分一億。

pehhnuter wrote:
你不劃進來,王家的房...(恕刪)

幸好有強力拆除
不然又被批 沒決心執行公權力

pehhnuter wrote:
你不劃進來,王家的房...(恕刪)

不劃進來==不在都更範圍==不用拆
為啥你說不劃進來還是得拆...

pehhnuter wrote:
你不劃進來,王家的房...(恕刪)


不懂不要裝懂!!
請你~仔細爬完文再來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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